親愛的劉小姐 看了你的回答 我只覺得我中文的表達能力有那麼差嗎?................
你不懂”屆時”二個字的意思嗎? >"
1.宏利殘廢險附約
條款有像寫到
續保 除本公司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停止銷售
就意就是說要續保
還要看公司還賣不賣這商品
有賣就還能買(續保)
有點像是我說的算.....
我個人認為未來變數是很大公司怎麼決策我們不清楚
如果daisy 妳認為這風險可以接受的話 就OK
2.宏利殘廢扶助保險金
就沒續保這問題
可以續保到七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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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現在買宏利的 將來它停售了 保戶又已非健康體時 有何方法補這個缺口?
一開始就買別家....(簡單明瞭)
因為如果非健康體 將來要投保可能有重重難關(體檢啦 除外啦 都可能 )
不如一開始就選保證續保的..
2.如果現在不買宏利的 有其它別間好的險種推薦的嗎?
不知道客戶的擔心點 和 預算不很好做決定
意外受傷有好幾種 單單殘廢險也有缺口處
以下舉例:
一。殘廢
(殘廢險能理賠 但要符合11級75項 )
二。骨折
(骨折休養期短則3個月 長則1年,這些殘廢險不理賠 因為嚴重度沒到那)
暫時失去工作能力
3.或是還有其它做法可以補足這一塊的嗎?
意外保障方面一次買齊 ..
意外殘廢保險
骨折保險
薪水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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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疑問歡迎點我 關於我
Q:1.如果現在買宏利的 將來它停售了 保戶又已非健康體時 有何方法補這個缺口?
A:停售指的是無法再接受新契約的投保,但原有的保戶不受停賣的影響,同時,RDM與YOA都有保證續保的條款,不能因保戶變成不健康體,就不讓保戶繼續續約,所以能繼續有保障,唯一的缺口,是這兩個商品,最高續保到75歲,若擔心長壽的風險,則可以考慮規劃終身型的殘廢險
Q:2.如果現在不買宏利的 有其它別間好的險種推薦的嗎?
A:終身型的殘廢險,許多保險公司都有出類似的商品,如~國華的終身長期安養、遠雄的享福全殘...這都是不錯的商品
Q:3.或是還有其它做法可以補足這一塊的嗎?
A:預防殘廢所造成的風險,可以依照預算來規劃,如~
[預算足夠]
預算足夠,可規劃長期看護險,最主要可轉嫁"體質虛弱或認知障礙",或可規劃終身型類長看險,最主要可轉嫁1-6級殘
[預算一般]
預算一般,可規劃終身型的殘廢險,最主要可轉嫁1-11級殘與1-6級殘的殘扶金
[預算較少]
預算較少,可規劃定期型的殘廢險,最主要可轉嫁1-11級殘與1-6級殘的殘扶金,或規劃意外險來轉嫁殘廢的風險
以上資訊供您參考
錦義大大 你要不要再確定一下條款?
如果RDM是保證續保 那我早就不用考慮這麼多直接買了
它的保證續保是有但書的
那可否請教一下錦義、智勳二位大大:
安聯DD5的原保戶 在去年停售後 今年還可以續保嗎?以及還可以續保到70歲嗎?
1.為什麼可以續保?依據哪一條條款?
2.如果不行的話 安聯根據的條款是什麼?
謝謝二位大大
daisy您好
能不能續保是在於條款中,是否有"保證"續保,跟停售與否無關。
以下回答開版問題
Q1:如果現在買宏利的 將來它停售了 保戶又已非健康體時 有何方法補這個缺口?
A1:宏利 殘廢險(不保證續保)/殘扶險(保證續保70歲)。
殘廢險無解,保險公司不給你續保也沒輒。
殘扶險有一個小缺點,"最多"給付180個月"且"小於75歲。
Q2:如果現在不買宏利的 有其它別間好的險種推薦的嗎?
A2:假設一樣要規劃不論意外or疾病的殘廢險+殘扶險
國華-長期安養(終身/定期)都是平準型保費,給付至110歲,或保險金達1000萬。
您好:用保單條款看比較清楚,也不會發生爭論,以下是宏利保單條款
殘廢保險附約(RDM):
第八條 [保險期間及續保]
本附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前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以逐年使本附約繼續有效,並以保險期間屆滿日的翌日為續保開始日。
以主契約被保險人本人或其配偶為本附約被保險人時,得續保至保險年齡七十五歲之保單週年日止,以主契約被保險人之子女為本附約被保險人時,得續保至保險年齡二十三歲之保單週年日止。
除本公司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停止銷售本附約或有前項約定情形外,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本附約續保時,依續保生效時報經主管機關核可之費率及當時保險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但不得針對個別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調整之。
↑↑↑就是說,除非停售了,否則不會拒絕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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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一至六級殘廢扶助金保險金健康保險附約(YOA)
第十條 [附約有效期間及保證續保]
本附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時,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以逐年使本附約繼續有效,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本附約續保時,依續保生效當時報經主管機關核可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但不得針對個別被 保險人身體狀況調整之。要保人如不同意該重新計算後之保險費,本附約保險效力至保險期間屆滿後即行終止。
本附約被保險人得續保至保險年齡達七十歲之保單週年日。
↑↑↑一經承保,不得拒絕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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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時我幫客戶規劃1500萬的殘廢缺口,個人是做國華殘廢險、安聯殘廢險、宏利殘廢險與殘扶金部分,以國華為主體(殘扶金上限為5000萬)、安聯300萬殘廢險(一次性給付)、宏利殘廢險500萬(一次性給付)、宏利殘扶金每月12萬為扶助。這點提供發問大大一些參考。
不管那一家的保單,只要報經主管機關核准,當然條款內容就可以修改......(這不是廢話嗎?)
問題就在主管機關為什麼要核准?
除非保險公司提得出正當又無法抗拒的理由(通常就是保險公司無法再經營下去,財務狀況有問題又沒有人要接手),要不然主管機關怎麼可能核准?
如果說抓著這條就要說這種保單的保證續保是有風險的,那麼沒有一張保單的保證續保是沒有風險的啦。(終身型的也一樣)
停售=不能再賣同樣的契約給新保戶,但是已經購買的客戶只要保險年齡還在續保的條件內,就可以付保費續保,保險公司不能以任何由理拒保!
請不要再誤導停售就是不能再續保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