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魚:
停效期間的保障效力是停止的,因此即使復效,仍是無法理賠;
但復效後,若因停效期間的事故,再次產生治療花費,
則要依條款了解是否在保障範圍內。
以住院醫療險及傷害險的示範條款為例:
意外
意外定義為「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而蒙受之傷害」,因此,若意外發生時並不在契約有效期間,即使復效後,因同樣事故持續治療,仍不在保障範圍內。
疾病
住院醫療險的保險範圍是「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住院診療」,
因此,停效之間發生的事故,是不在保障範圍內。
而復效後,若因此再度接受治療呢?
此時要看條款中的「疾病」定義。
以示範條款為例,其定義為「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表示復效後,若因停效期間所發生的疾病,再度治療,則不在保障範圍內。
有任何需要諮詢及討論的地方
歡迎與我聯絡,我都能為您解答喔!!!
如有回答到您的問題也請給我個讚~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