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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紅

健康檢查異常

要保書是詢問兩年內是否有健康檢查異常,但如果兩年內都沒健康檢查,但之前的檢查有異常是否要告知呢,膽固醇和三酸甘油脂偏高,肝功能異常,但超出標準值不多
共 7 則留言
小茂
Level 1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如何異常?
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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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涵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5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若告知事項內沒有符合告知事項可不告知 
但是肝功能異常是屬於五年內告知
若有就診紀錄 寫在時間範圍內 就需要告知 
 

1
不滿
留言 2
Y 紅
保戶
就診紀錄是指看醫生嗎,還是健康檢查就算
子涵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5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有刷健保卡都算
Sebastian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8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有異常,建議就告知
1
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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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秋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北市

您好:
以不過健保卡,
不違反要保書告知,
為原則

祝福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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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王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9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依照要保書上的問題回答即可
1.兩個月內是否曾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2.兩年內是否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診療?
3.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 或用藥?(依各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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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姵綸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竹市

HI 您好  桃竹苗區AIA友邦人壽是我服務的地方,你感覺我有解決你的問題麻煩幫我按個讚<最佳解答>
    
         
答案<告知後保險公司視情況 免費體檢1次>                                                                                                                給我一些鼓勵  哈哈^^
所謂的誠實告知,就是表列項目中誠實回答,有問有答,沒問就沒有不誠實的問題。

所以只要把握幾項原則:
「過去2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過去1年」內,是否曾患有下列(每家不盡相同)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PS.通常胃食道逆流和胃潰瘍的問題會在這條出現。

「過去2年」內,是否因接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過去5年內」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7日以上1?」

「過去5年」內,是否曾患有下列(每家不盡相同)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目前身體機能狀況,例如:失明、聾啞、言語/咀嚼/四肢機能障害、智能障礙?



◆只要把上面項目有的部份,在投保的要保書告知事項中誠實以告,保險公司就會以可以接受的方式承保或暫不予承保:
正常承保。

加費:比原保費貴些,但可以得到全面保障,未來「告知項目」有醫療狀況發生時,可以得到理賠。

除外:不用增加保費,但「告知項目」有醫療狀況發生時,就不會理賠。其它「非告知項目」有醫療狀況發生時,可以得到理賠。

暫時拒保:目前不予承保,過段時間後,體況好轉再重新送件。
◆千萬不要為了投保,而選擇不誠實告知:
根據保險法規定,訂立保險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公司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如果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公司對於危險之估計者,於投保2年內,保險公司除可據以「解除保險契約」且「不退還保費」外,若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得依法拒絕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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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培正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北市

您好:

1健康告知問什麼答什麼就好。

2之前的檢查有異常要看是單純的健康檢查還是有給醫生問診過,如有給醫生看過就可能會落在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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