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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6066

車禍賠償以及代位賠償請較

日前與對方發生車禍(第三車碰撞第二車,第二車碰撞第一車)~警方初步鑑定的結果歸於我(第三車)

對方(第一車)保險公司打來說要我賠償對方的修車費用共15250元

請問對方的保險公司是否是執行代位求償的動作?(而非保險公司賠給對方即可?)

賠償金額是否有談判的空間(對方只是後保險桿以及後車蓋小凹陷,車型TIIDA)

是否有申請合理的賠償金額的管道?

本人只有車牌往上翹而已

本人沒有參加保險
共 3 則留言
5590
Level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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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屋:

屋,您問到一個很好的問題,就是這看似產險的東西...。
它的起源是因為政府因為柯媽媽的案例而立法通過出現的強制險(網路上查的到),
這強制險的出現讓所有用路人無形中多了一層保障,
並規定消費者在購置新車、或是買賣二手車過戶時都必須要有強制險,
最低限制都必須要有一年(新車兩年),也因此強制險是法定民營的保險類別,
所以委由產險公司負責,同時產險公司也因此嗅出商機,多出了更多種類的任意險。

所以論到車險的學問真的是很深,您可真問到了非常艱深的問題,
因為所有產險理賠案例,全部都是憑法律、經驗、責任,來處理的。
他的複雜度可不像壽險那般單純喔,尤其我們又是第三車,那肇責最重的一方。

1.>第一車保險公司打來要求的,的確是代位求償,
  這是屬於條款明載、也是民法相關的法條賦予的權利。

2.>若要私下賠給對方,叫做和解,通常這個需要雙方去談和。
  只是第一車已經透過保險公司處理,表示已經出險,原則上比較難喬了。
  但不是不可,剩下屬個人理賠經驗,會牽扯到客戶權利不便在檯面上說。

3.>談判空間?我想您可能想說的是談和的空間對吧?
 如果直接跟第一車主談,叫做談和...這個比較有橋的機會,
 但因人而異,有些人不想多談,畢竟來者都是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通常都是對車主不利,所以交由產險公司去處理就多層法律效應了。
 至少確定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可以確定修車費一毛不減,如果我們去談呢?

 再來是談判,由保險公司對抗第三人(指肇責為大方),若第三人有保險公司負責,
 那麼則由第一車保險公司、對抗第三車保險公司請求賠償,這沒問題。
 問題是現在我方,沒。有。保。險。公。司。
 手中最最常遇到的案例情況是置之不理,一段時間之後保險公司會透過法律途徑,
 依法強制執行來處置您的財產(可能是全部或一部),為取得應收而未收取之費用。

4.>有,看對方報價是否合理,從這部份來降低您的賠償成本。
   其餘可以合法申請的管道,還有交通罰法,前後車行徑間未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是靜止狀態也可以嘗試爭取,但依照您的敘述是因為碰撞二車才推撞一車。
   基本上,這經驗告訴我們一年花三五千元投保車險,在有狀況時確實能幫得上忙。
  這次還真的辛苦您了,加油!! 
 

1
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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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軍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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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回答的這麼專業,也留點空間給我做個回答啊
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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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未知區域
謝謝趙兄抬舉,您客氣了。
趙軍凱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未知區域

我硬要再留一個

用實務一點的講法
因為你是後車撞前車,還是"推撞"了2台,基本上你負擔100%責任的可能性很大
也就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幫被害車"恢覆原狀"所需要的每一分錢你應該是閃不了的

只能放個馬後屁,幸好這次才1萬多,萬一是20萬的話就哭了,建議每年花個3~5000加保第3責任險來轉移風險.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把協調的事情完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像這次對方車主完全不用跟你在調解委員會喇低賽的處理賠償事宜

3
不滿
留言
217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就針對你的問題簡略回答:
~~請問對方的保險公司是否是執行代位求償的動作?(而非保險公司賠給對方即可?)
>>>>對的。第一部車一定是保到全險甲式或是乙式車險,而且已經是完修了。

~~賠償金額是否有談判的空間(對方只是後保險桿以及後車蓋小凹陷,車型TIIDA)
是否有申請合理的賠償金額的管道?
>>>>雖然你是第三部車,如果三部車是在行進中,因第三部車煞車不及,導致(追撞)到第二部車再追撞到第一部車,第一第二部車仍是行進中,應該是以(追撞)來推論肇責,不應以(推撞)來歸責於第三部車的責任。
>>>>所以,你現在應該找出這三部車駕駛人一同做和解協調,將責任歸屬釐清,再來做賠償金額%數。
>>>>不先做這動作,接下來第二部車也會再來找你索賠他的損失。
>>>>行進中車輛造成(追撞)事故,通常都是一部賠一部,你的應該是賠前車第二部車(車尾),第二部車賠第一部車(車尾),損失的15,250元也就是應該是第二部車來賠的。

以上給你做參考。。
 

1
不滿
留言 6
用戶 6066
保戶
第二部車保險公司尚未連繫~可能本身沒什麼大礙
如果第二部車先撞上第一部車而停止
導致第三部車煞車不及撞上第二部車
這樣算是追撞嗎?
5590
Level 2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未知區域
算是追撞,但此情況肇責變成第二車為大,
第二車除理賠第一車(直接碰撞無誤)外,
因緊急剎車造成後車追撞第二車,
雖第三車有位保持行車距離及疏失之過,
但肇責仍以第二車為大。
217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二樓的大大所說有誤?
以您的再問問題:一二部車是一段事故肇責,兩方的問題,最後又遭第三部撞擊,第二部車就算是(推撞第一部車)了,所以肇責就是全部歸在第三部車了。如果有兩段事故情況,仍要三方共同釐清責任歸屬。
趙軍凱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未知區域
應該有去做筆錄吧,仔細看看第2車的筆錄是追撞第1車還是推撞第1車
如果是追撞那就是第2車先撞第1車,是推撞就是被第3車推去撞第1車
217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筆錄是要提告了,才叫筆錄。
車禍當時警員所作的叫(當事人訪談紀錄)。訪談紀錄也是不能調閱,只能用看的,看自己的。
可以先申請一份((初步研判分析表)),看警方如何初判。保險公司會先以這一份資料,在肇責區分,各方就以做初步歸屬%數。各方有異議就以三方進行協調後,達成民事賠償請求和解程序。
5590
Level 2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未知區域
喔,我了解您的意思了。
以事件的順序來說,一二車是一個階段的事故,是兩方問題。
緊接著,有可能因為二車緊急剎車,
造成後車(三車)反應不及造成追撞二車,推撞到一車,
這又是一個階段事故。沒錯吧?

第一事故,與三車無關,這部分完全沒有肇責(無誤);
緊接著第二事故,與三車有關,這部分肇責三車最大沒錯。

第一事故:問題來了,第一車的駕駛如何提出證明,
證明當次車損肇責落在第二事故造成、而非第一事故?
(若能提出,第三車必須負擔、若無法再來評估。)

第二事故:三車能否提出行車紀錄等,
證明前方二車未依規定行駛、是否有緊急剎車,造成追撞?
三車本身是否有未依規定保持行車距離?
若失去有利佐證,那麼一切就...按照三方責任歸屬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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