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問到再告知,沒問到不要告知 不管有沒有告知,既往症一律不賠,差別只有2年內保險公司能不能解你約而已 希望我的回答有幫助到您 如果有任何問題,請點我大頭貼來信 聯絡資訊請留電郵就好 祝福您
您好: 雖然在填寫要保書時,我們有義務告知當下身體況狀讓保險公司來進行危險評估, 但要保書上的健康告知是採「書面方式詢問」,當有詢問到的事項才需告知, 若是未列於書面上或其他詢問方式即不負有告知義務,記得問甚麼達甚麼就好, 此外當符合詢問事項有告知的情況下,是要由我們提供相關病歷、就醫紀錄給保險公司, 畢竟保險公司是需要透過這些醫療報告、診斷書等文件來來評估,該準備仍需要準備。 以上說明與您分享,若有其他問題煩請直接於底下留言區提出討論即可,謝謝。
告知事項有、就告知,反之就不用說 不管有沒有告知,既往症一律不賠, 不實告知的狀況下,保險公司兩年內有解約權力 不管怎麼樣,既有病症絕對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