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知 意外險首重身故/全殘 理賠金額多寡
其他的額外醫療保障我個人都認為沒有來的身故/全殘理賠金額來的重要
假設 某人壽公司跟某產險公司同樣保費的情況之下
產險 壽險
(不保證續保) (保證續保)
1.一般意外身故/殘廢 1000萬 500萬
2.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增額 +2000萬 +500萬
3.火災-增額給付 + 600萬 +500萬
地震-增額給付 200萬 ---
雷擊-增額給付 200萬 ---
4.搭乘電梯-增額給付 +600萬 +500萬
5.重大燒燙傷-最高 1000萬 200萬
6.個人責任險-每一個人傷亡 30萬 ---
7.個人責任險-每一事故傷亡 60萬 ---
8.個人責任險-每一事故財損 10萬 ---
9.個人責任險-保險期間最高 120萬 ---
10.傷害(實支實付) 略 ---
11.傷害(住院日額)-最高90天 略 ---
12.傷害(加護病房日額)- 略 ---
13.住院慰問金-連續住院三日 略 ---
14.喪葬慰問金 略 ---
結論一:死就死了 也不需要保證續保了 要領1000萬還是500萬??
結論二:殘廢如下表 :
項目 項次 殘廢程度 殘廢等級 給付比例
1-1-1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常需醫
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100%
1-1-2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之病變,致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活需人
扶助者。 90%
1-1-3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且日常生
活尚能自理者。 80%
如上,理賠的時候按殘廢等級理賠,所以若以產險意外險規劃,同成本下規劃
較高,理賠也高出許多,為了下次殘廢?的保證續保似乎不如一次就先領一筆錢。
假設小明在一次車禍中殘廢,按百分比為60%,
某產險公司理賠600萬後不願意續保,壽險公司理賠300萬後
續保,小明又再一次車禍共殘廢80%,只會再賠20%(100萬),總結如下 :
產險公司 : 共賠600萬 壽險公司 : 共賠400萬
目前有保證續保的只有少數公司,但保費已經接近可以買兩倍保額了
如果我保額拆成兩家產險公司買也可以,其中一家不申請仍比人壽公
司好。
基於以上分析,我還是認為產險公司意外險較優,
不保證續保雖是小缺點,但仍瑕不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