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六月份的時候做了痔瘡手術,而後在9月份保了南山人壽醫療險
但投保的時候業務只問了:
兩個月內有沒有住院
兩年內有沒有體檢醫生建議治療
五年內有沒有重大疾病
以上我都沒有
但有跟業務說,我痔瘡手術的事,業務說痔瘡開刀完就好了不用告知。
但我自己看了南山人壽健康告知書有提到一年內有沒有痔瘡。
這樣我要補告知嗎,擔心兩年內真的出險,被調到病例解除合約。
很擔心補了告知,被解除契約,能不能幫我解答解答🙏
A:
也沒有甚麼補不補告知
已經都核保了就這樣吧
痔瘡不至於到拒保解約
但你如果想告知就告知
痔瘡這塊應該會被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