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看醫院的單據可以得知一.二
1.醫院或診所收據上會將手術費跟醫療耗材部份分開,所以手術費的部分自然是由手術費部分的限額去進行理賠。
2.然而特殊材料的部分是材料耗材的一部份所以是以條款中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中的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給付。
3.手術器材的部分就要看各家醫院診所的寫法,有些寫在手術費中有些寫在器材費中;兩者理賠的方式就是用不同方式理賠,寫在器材費中自然就是使用手術限額來理賠;如果寫器材費就是用"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中的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給付來進行理賠。
所以由哪個部份來進行賠償完全是要看醫院診所的收據是怎麼寫的,如果還有問題可以提供參考的單據來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