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有些附加駕駛人傷害險的範圍跟實支實付重疊
但是也要看你的實支實付有沒有保到一般受傷那部分
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通常還有限制駕駛人身分
貼上條款參考一下
茲經雙方同意,在被保險人加繳保險費後,加保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對被保險機車涉及『強 制汽車責任保險』被保險機車單一機車交通事故,致被保險人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本 公司依照本附加條款之約定,對受益人負賠償之責。 前項所稱『被保險人』係指依公路監理機關登記之被保險機車車主本人。
如果是騎朋友車自摔的話就沒有理賠了。。。
而且,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是附屬於車險,因此需要車禍鑑定,車禍發生後要等警察來現場處理,約1-2小時,然後依照台北市警察局的表定速度要1個月
因此,如果本身自己已經有意外險的話,除非想要多理賠的話,不然不建議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