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您好
① 建議您先向事故發生地之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② 如果您也還沒跟對方求償,調解前先整理好您要求償的相關證明資料!
(例如: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修車估價單或收據..等)
③ 調解當天攜帶:調解通知單、事故登記聯單、初判表、身分證、行照、印章、存摺封面影本、求償的相關證明資料
④ 調解成立之後,和解書送至法院公證,其效力等同於法院判決!
☘︎ 貼心小提醒~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發生事故時,超過強制險可賠償範圍的部份,可以由第三人責任險來賠👍
我是小王~如果還有任何問題或是想再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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