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您好您可以附上公文⬇️
金管保理字第••••••••1號函
惟為解決醫療保險商品原先設定之給付範圍與現行醫療技術發展產生落差所衍生之爭議,若被保險人所罹患疾病係在醫療保險商品涵括之給付範圍,且其施行之醫療行為在醫院與診所間具有高度替代性者,建議可由各保險公司視個案事實與保戶採協議或從寬認定方式處理,俾充分發揮保險之保障功能。
版主您好!我是服務於錠嵂保經的Mandy!
條款內的確是有提到需要在醫院進行
不過版主可以跟保險公司溝通看看
或許會有融通給付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您來諮詢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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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你好可以先送看看理賠看能不能請業務爭取
版主您好:
樓上的業務們都回覆的很專業如果有幫助到您,可以按讚或是最佳留言給予鼓勵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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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您好~很高興回覆您~以上業務都回答得很好希望有解決您的疑慮歡迎幫他們按讚及最佳留言~有任何疑問也歡迎諮詢~我是錠嵂保經甡甡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