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不會比較不好不敢保證,但是絕大多數的條款是愈改愈差......
你基本上就卡一條2個月內用藥了,告知的話基本上被打槍機率極高,
如果不實告知往後被查到又有可能會直接解約不退保費.....
只能說就送吧、被打槍就是等告知期後換另外一家投保,同一家會有你的過往紀錄。
版主您好😉
1.我們投保看的是保險公司核保方,保險公司都有自己承保上的規則,我個人都會建議我的客戶投保時在健告部分據實告知然後提出有助投保的佐證資料,比如可以提出屬於【精神官能症】證明。
2.要先說明一件事情,健告事項只單純是保險公司對承保與否的評估項目,沒告知不代表日後申請理賠他就鐵定會賠,法規上只要保險公司查到投保前就已存在的疾病就診記錄,保險公司有權不賠,新契約兩年內保險公司有權註銷。
3.新聞上提到回歸損害填補原則以及商品內容改版,商品改版後續沒人知道怎麼變,版主要等改版或是要現在投保您可以審慎思考後再抉擇。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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