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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必要性的醫療行為和手術的話
建議你直接上保險局申訴信箱去申訴保險公司違法違規之類的
不然近幾年有些保險公司就愛鑽洞或找麻煩式的不依規定辦理理賠作業
用吵的是浪費你的心力和時間
以後你的保單每次理賠都要這樣心累嗎?
這也不要走評議
直接申訴吧
依契約條款應賠而不賠
不是外科手術?只找他們有利的條款來擋你?
那你用第十二條的十八不就好了?
如果申訴後,保險公司同意要理賠了
且請你撤銷申訴
建議你真的要硬起來不要撤銷
你撤銷了申訴,他們就不必面對主管機關了
以後還是一樣用這種心態在處理所有的客戶的理賠案子
另外,你的業務跑哪去了,怎沒幫你爭取
你業務新光業務嗎?不敢申訴自家公司?
怕丟了工作?
你沒有住院的話就不要依第十二條的十八
就依你述說的不卡2-2-7,且其他外科手術也沒有定義去申訴就好了
謝謝Cody ,我的陰道雷射並未住院,但是是必要醫療,原來可以不走評議走向保險局申訴嗎?因為我看評議中心的Google評價很多人說時間往返卻站在保險公司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的保險員就是跟公司一起壓我的,且這個保險員在七年前因為到我家推銷保險我母親因為她的推銷覺得保險不錯,幫我家三個孩子規劃了每個人六萬多的保險(共18萬)然後也沒啥服務,現在卻這樣子🥲
如果是必要的醫療手術
又符合條款或保險法相關規範
應賠不賠
都違規了,幹嘛還走調解(評議中心)
當然直接向主管機關投訴申訴違法違規的事實
這有點像走“調解會”或走“法院”
走調解會,調解完,頂多本來就該賠給你的錢賠給你而已
走法院,如果是真的有違法違規的事實
判下去的後果,保險公司當然會怕金管會的裁罰
這差別是很大的
大多業務或保險黃牛都建議客戶走評議
不直接去申訴
保險黃牛藉此收取服務費用
但這樣會讓一些保險公司理賠風氣變壞
少賠漏賠之類的越來越多
保險黃牛才能有更多案子做收費服務
惡性循環真的不太好
如果保險公司條款站的住腳
一毛錢也不會賠給你
他們願意賠你、請你簽切結
表示他們也明知道依條款、按法規、就以往的判例,站不住腳
但又不願意全賠給你
真的是建議你直接走申訴投訴了
而且申訴後真的不要被他們求情請你撤銷申訴你就撤了
只會養壞這樣的理賠處理風氣而已
不要讓自己和小孩未來保單遇上理賠都要跟保險公司對簿公堂,真的是太累了
你google找“保險局民意信箱”
詐騙很多我就不在這裡貼網址了
嗯嗯嗯謝謝CODY,你真的跟我很多不一樣的想法,讓我知道原來可以不只走評議這條路,向主管機關投訴可能比較有懲罰的機制,真的很不苟同新光人壽因為懂法卻死咬公司有利條件卻損害消費者權益,我覺得去奮戰,為了自己以後的保險,昨天真的太累了溝通這些東西讓我身心俱疲,這麼晚才來跟您道謝不好意思,我妹妹英文名也叫CODY ,所以有種親切感,祝您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