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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子

壽險保單理賠爭議問題

新光人壽 (此保單是理財變額壽險)
保戶死亡前 扣款帳戶餘額不足扣款 經保險員通知其他家人繳費訊息 家人表示可馬上繳費
保險員表示 無法補繳 需與保戶(當事人)見面 當面補繳(是要補簽名或是其他...不得而知)
保險員也與家人電話約定 會至家中協助補繳事宜 超過一個月 保險員都未至前來處理
保戶也剛好在 這段期間身亡
保險公司表示保單失效不理賠 ,經保險網各位建議投訴 評議中心
先獲得新光人壽-函回覆 表示保險員無過失 基於保戶家人當時有繳費意願 從寬退還
已繳保費 扣除部分費用後 退還 10多萬元

這份保單已繳費約18年 壽險理賠應應該是 100萬
最近找到紙本保單繳費日期是每年12月31日
死亡時間是11月多 (有可能當初更改繳費日期嗎?因為長輩當初保險內容都不太清楚)

陸續查詢過資料 還想詢問
1.不是可以扣保單價值準備金嗎?為什麼直接失效?
2..依照保險法第116條第三項
(第一項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清償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後,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依照這法條旨意 不應該拒絕補繳及補繳後的理賠
3.真的有這條規定絕對要保戶與保險員面對面才能補繳的規定嗎?
(附圖 為網路尋找到的補繳流程圖片)

身為保戶的家人 感覺很無奈阿,保險已繳費了10多年,當初也明確表達繳費意願,保險員也答應家人,會前往處理,結果都沒有來,保險公司內部居然調查無過失

(目前在跑 評議委員會流程中.....),請問我們還可以做什麼?
謝謝大家
共 4 則留言
aa1235212352
保戶

Q :
1.不是可以扣保單價值準備金嗎?為什麼直接失效?
2..依照保險法第116條第三項
(第一項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清償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後,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依照這法條旨意 不應該拒絕補繳及補繳後的理賠
3.真的有這條規定絕對要保戶與保險員面對面才能補繳的規定嗎?


A :
1. 如果當時沒有約定可以從保單價值準備金代為抵扣代繳保險費的話⋯⋯確實是會經法定告知應繳交保險費宣告後,如依然沒有繳交保險費的話,依據保單條款-該保單停效-動作。

2. 嗚嗚😭⋯⋯剛好卡在停效期間。。。被保險人發生事故⋯⋯這就要舉證。。。被保險人不能依約繳交保險費的責任(原因)在誰身上?

3. 沒有;保險繳費:限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要保人配偶、要保人直系血親

受益人:兄弟姊妹等二等親,通常皆可通過。
三等親以外(含):除非都不在了(或聯繫不到)保險公司一般都是拒絕❌

不滿
留言 8
aa1235212352
保戶
Q :
身為保戶的家人 感覺很無奈阿,保險已繳費了10多年,當初也明確表達繳費意願,保險員也答應家人,會前往處理,結果都沒有來,保險公司內部居然調查無過失

(目前在跑 評議委員會流程中.....),請問我們還可以做什麼?
謝謝大家


A :
這就是所謂:
依法行政 VS 關我屁事 VS 不關我事

要有實證證明:該保險業務員確實承諾會依約前往處理保險費繳費事宜⋯⋯就是沒有該保險業務員才會無過失!

說真的要拿到100萬元。。。基本上不可能。。。除非有實質實證證明你(保戶)所說的話!

所以改要求拿回不扣除保險相關管理費用保險費-100萬元終身壽險-一年大約25000元。18年 約 450000元。
比較符合現狀啦⋯⋯

重點: 改要求拿回18年所繳保險費(不扣除保險相關管理費用)
小夥子
保戶
新光人壽自己回覆我們的函 也有提到我們保戶家人有繳費意願

只是當時保險員 提到絕對要面對面保戶(當事人)才能繳費 然後一個多月都沒有來..
我才想詢問保險業有這個規定嗎?或是這是新光人壽自己內部特別的規定
根本坑殺保戶的規定阿.....
小夥子
保戶
請問有服務新光人壽的保險員嗎?真的很好奇為什麼有這份規定
aa1235212352
保戶
Q :
新光人壽自己回覆我們的函 也有提到我們保戶家人有繳費意願

只是當時保險員 提到絕對要面對面保戶(當事人)才能繳費 然後一個多月都沒有來..
我才想詢問保險業有這個規定嗎?或是這是新光人壽自己內部特別的規定
根本坑殺保戶的規定阿.....

A :
現實世界就是:誰有實證證據證明自己的論點!!!誰就是贏家🥇⋯⋯

保險公司坑殺保戶?
保戶詐騙保險公司也不少?
—————

新光人壽自己回覆我們的函 也有提到我們保戶家人有繳費意願

這就是我所說的:改要求拿回被保險人(要保人)18年所繳的保險費(不得扣除保險管理相關費用)。
因為無法證明該保險業務員承諾會前來協助繳交遲繳保險費用-該業務員才會無過失啊-

保險法沒有這樣規定;沒有;保險繳費:限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要保人配偶、要保人直系血親

受益人:兄弟姊妹等二等親,通常皆可通過。
三等親以外(含):除非都不在了(或聯繫不到)保險公司一般都是拒絕❌
小夥子
保戶
謝謝......
網路上查詢 評議委員會 評議結果幾乎都會倒向保險公司
看來只能期待之後的訴訟了
aa1235212352
保戶
Q :
保險員表示 無法補繳 需與保戶(當事人)見面 當面補繳(是要補簽名或是其他...不得而知)

只是當時保險員 提到絕對要面對面保戶(當事人)才能繳費 然後一個多月都沒有來.

新光人壽自己回覆我們的函 也有提到我們保戶家人有繳費意願

———
上述都是對你有利的證據。。。。。把上述相關資訊彙整成一份「人、事、時、地、物」主力近因、因果關係符合資料📄⋯⋯

ㄟ⋯⋯這就是三成手續費的功力了⋯⋯你很有禮貌。。。。。所以願意與你分享


重點:
彙整成一份「人、事、時、地、物」主力近因、因果關係符合資料📄⋯
小夥子
保戶
「人、事、時、地、物」
做很多事情都可以套用 不過之前沒想到這一部份
感謝大哥提醒 至少有一點方向可以使力
aa1235212352
保戶
不客氣😇
你很有禮貌
所以我很願意分享
湯尼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北市
通常 19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Q:
(目前在跑 評議委員會流程中.....),請問我們還可以做什麼?
謝謝大家

A:
既然已經在跑評議就先靜候佳音吧

1
不滿
留言 1
小夥子
保戶
還在等待通知補件 隨時可以取消
如果有好的建議煩請告知
Paul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7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既然都已經在評議了,上來這邊問也沒啥意義,要說還能做什麼....只剩下訴訟吧

通常要處理類似案件需要瞭解很多細節,不是光靠您敘述這些內容就可以判斷的
不滿
留言 2
小夥子
保戶
我說在跑流程....為什會沒意義呢?還在等待通知補件 隨時可以取消
只是前期光等待保險公司流程就等了2-3個月
不確定他們是不是故意拖時間
文章內容提到的法規有時限問題 說不定有更好的保全作法
如果可以做點什麼有利處置 不是很好嗎
Paul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7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走評議,其實就是小型訴訟程序,攻防重點都要安排跟規劃,法源依據也要正確,法律效果的構成要件都要符合,既然都已經送了,那現在當然就沒有再討論這些的必要

而且我已經回答了,進一步保全作法就是訴訟
雪蕊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3 天內回覆討論區
版主 您好,

很遺憾您遇到這樣的問題!
請問目前已收到評議中心回覆嗎?
如需協助,可點選右上角「免費諮詢」與我聯繫。
3
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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