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您當初投保是自行投保還是有找業務員呢?以及「全責」的部分是警察的初判表認定,還是只是對方保險公司告知?
❶ 您有受傷的部分,可以將醫療費用收據,交給對方的保險公司,他們會理賠給你,體傷的部分無關肇責。
❷ 事發當下是否有拍照呢?足以證明對方車損部分非屬您造成的?
(如:您撞擊位置為車子前側,但對方求償後側)
❸ 修車零件費用的折舊會根據財政部課稅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來計算,採固定折舊率表來看每年折舊率約0.369,而「汽車零件的剩餘價值」必須要將「更換汽車零件的費用」扣除「折舊」來計算,這部分可跟對方保險公司談看看。
❹ 建議調解時,可找人陪同。
車禍當下我沒有拍照⋯⋯😭但警察有拍照時,對方連原先車子後方刮傷也有請警察一起拍,當下有發現,但不知如何制止,因為我根本不是從後方撞上!
所以目前有點緊張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還是這樣只能認賠😭
現場有監視器嗎?如果兩個痕跡相差很遠,可以在調解的時候,談看看。
還是建議找個有經驗的人陪同您一起出席調解會,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