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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只願意賠7成
所以您的初判表上你的部分是寫了應注意未注意吧?
目前大家在調解上如果不是未發現肇是因素
而是應注意未注意
肇責大家多是7/3分
如果是這樣 對方打7折是合理的喔
這個7折是「求償金額總和」7成
也就是「醫療費用、後續腹肌費用、財物損失、來往醫院費用、專人照護費用、薪資損失、精神賠償」
這些全部加總之後再打7折
至於是否提告
先留意過失傷害提高時間是6個月
時間上如果快超過6個月則先提告吧
如果您的時間上還有餘裕
先嘗試調解 看看第一次調解之後談的如何再決定是否走法律程序
畢竟走法律程序相對來說曠日費時
也不一定拿得到比調解還多的求償金額
加上完全沒有調解過就直接上法院
高機率會請雙方先去旁邊調解庭做調解
整體而言對方有保險公司協助處理
至少在理賠上相對於對方沒買保險來說好處理不少
由於有受傷 試著調解上採用「以刑逼民」作為談判的最後手段來請對方補足那3成的費用不足
或是依照傷勢拉高精神賠償來作為談判的壓縮比例
以上都是可以談判的籌碼
上述資訊提供希望對您有幫助
先預祝事件順利落幕
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华事原因[或建规事實〕
行車速度,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疑似超速行驶(自認當時速率30-40公里/小時
如果後面鑑定 我如果當時說 我自己也不清楚呢 還沒鑑定
我這個是初判表而已 我想問看看 精神賠償這一塊 怎麼取捨
說不清楚其實幫助不大
確定自己沒超速就說沒超速即可
對初判有疑義可自費3000元申請肇事鑑定
然而不一定會有比較好的結果喔
精神賠償部分怎麼取捨
也沒有什麼取捨問題
椎骨骨折 不知道您有沒有開刀或是其他醫療狀況
大多數骨折狀況嚴重 精神賠償就開個10-20萬左右去談談看吧
詳細可跟您自身的產險業務或是理賠人員討論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