姍 妳好: 一般來說,保費都是當年度繳之後一整年的保費, 所以若以妳的情況來說,繳到103年5月,代表保障是到104年5月。 而若妳於104.05就未再繳保費的話,停效兩年的截止日期應該是在106.05才對喔! 不過當初會辦停效,應該就代表該保單已超出妳的能力所能負擔, 換句話說,就是該保單並不是適合妳的保單。 所以,與其擔心這張保單何時會失效, 我建議妳重新規劃一份適合自己經濟能力所能負擔,而保障也夠完整的保障妳才是最好。 以上建議提供妳參考
小姐你好 繳到103年 是106年五月前要復效 要不然等於要重繳 如果有能力繳當然繼續繳會好 也可以做一些調整讓自己別太大的壓力
您好: 1.若您的保單是半年繳、年繳 保單的失效是從催繳單寄給您開始算30天,就是當保險公司沒有收到您的款項的時候會寄出催繳單,當您收到後30日保單開始失效,所以您的最終復效日應該為104年5月+幾天收到催繳通知+30天+2年,至少會到106年6月+幾天收到催繳通知。 2.看您的保單如果當初沒有用自動墊繳的話,應該還會有剩餘價值,建議要復效喔,看復效後再解約還是怎樣都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