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越級等同於無照,即為不保事項,雙方受傷的部分,還是可以跟雙方的產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只是不過您的產險公司會再向您求償;但是,依照車禍肇責認定,初判表無法直接認定肇責比例,且無照或越級並非不一定為肇事主次因,當地是否有監視器可以提供佐證雙方行進的狀態?如果沒有,就必須透過調解,若是調解不成,事發六個月內申請車禍鑑定,或許可以協助釐清肇責。
以您的案例,沒有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目前您所提供的初判表及陳述內容,完全沒有辦法認定雙方肇責比例。
第三責任險條款的第九條不保事項裡的第五項,''違反道路交統處罰條例第21條及21之1條"是不保事項,
但版主所說的輕機駕照越級騎重機,是屬於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2條。
所以應ˇ該可以給付。
處罰條例第21條是罰...........6000~12000。
處罰條例第21條之1是罰....40000~80000。
處罰條例第22條是罰...........180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