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可能您們不喜歡聽,但是根據個人經驗是事實。近年恰巧個人一次
是被判定未保持安全距離撞到對方的一方,一次是相反,是被對方未保持
安全距離而撞。您們可能會被判定未保持安全距離,不但對方不用賠你們
(所以跟對方有沒有第三人責任險大概沒有關係了),你們還要吃罰單。
我自己的兩次,一次是我賠了對方,還要吃罰單:一次是對方賠了我,還
要吃罰單,所以感覺蠻公平啊呵呵!
你們可能覺得很冤。但是近年來有提倡所謂「預防性駕駛」,必須去預先
猜測對方可能有哪些動作(尤其馬路三寶,要小心了,哈哈!),這也是
沒辦法的事。不預防的話,就算對方錯,對方全賠醫藥費,皮肉傷痛還是
自己承受,沒法用金錢回復。小心馬路三寶了,沒輒!自求多福!
從描述看,兩車進行方向是一樣的,而您的車算後方車
您的車撞上前方車的後面,不論前方車是否有剎車,理論上都是後方車的錯
因為未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是這樣,後方車應是肇事因素,前方車無肇事因素(無肇責)
您可以等初判表(無法律效用)出來後,看交通大隊怎麼判定
如果不服,可以送肇事鑑定(但要花錢)
若前方車無肇事因素,您不管是否受傷,車輛是否受損,他即使有第三人責任險也都可以不賠
但您仍可因受傷而去申請強制險(強制險不看肇事責任)
若前方車有肇事因素,不管是肇事原因(兩方均等)、主因或次因,他的第三人責任保險才有機會負責
因為責任險是在他有責任時才會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