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好,想請問我妹妹是做八大行業的
110年月初騎車被小客車撞傷導致頭部外傷頭暈、四肢多處挫擦傷、臀部挫傷等傷勢,結果我隔天就上不了班,但當時醫生並沒有在診斷證明上註記我必須要休養多久,並且公司也無法提供在職和請假證明申請理賠,請問有什麼其他辦法?
1、後續有回診或是中醫看診嗎?
2、回去找原醫生,補開診斷書
3、先了為何無法提供在職和請假證明?
如果有班表,當天沒上班的打卡記錄,可行!
還有如果提供薪資袋上面有要一定什麼才符合證明嗎?
假如薪資袋上註記寫:1/17出車禍,原本薪水60000但因無法上班後面都請假 所以薪水必須扣錢要明細之類的嗎?
上面這個就行,最好是有店章&統編!
最後當天調解要怎麼談比較好?
(對方只有保強制險)
先收集好相關資料,
但這個過程中較繁瑣,
我方傷害損失是對方自己貼。
所以您們也要有耐心走到後面,
記得出事後,半年內提出傷害告訴!
不太懂有問題,歡迎點頭像,免費諮詢! 辛苦您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