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常看到樓主熱心的研究和分享及討論
這不是件容易堅持下去的事,有一個好奇和好學的心,我想肯定是有的!!真的很讚!!
小林認為您做的功課都是對的。
我這裡學習到的也跟您做個分享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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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建構原則』:
所有的保險基本上是建構在『社會保險』
而『商業保險』去補足社會保險的不足(不足額或退休後的缺口)
社會保險廣而淺,理賠範圍廣,但多為一次性給付
例如:
勞保失能金多為一次金給付,升級補差額,目前為15級220項
如果落入1-3級視為無工作能力逕行退保。
所以在申請理賠上要注意如果該失能狀態影響平均餘命較輕微(例如截肢)
再落入1-3級前,就會考慮是否提前退休,領取老人年金,延長資金來源
商業保險窄而深,理賠範圍為11級80項
可依經濟能力和自己的需求,以定期險或終身險搭配出自己期待的保障厚度
如同字面的比較,總括而論我們可以大概這麼說:
『商保失能符合,勞保失能幾乎都符合;勞保失能符合,商保失能未必能啟動』
畢竟商保的失能等級表,很大部分的內容是抄勞保的
但實際上是否能符合?仍以醫師診斷書及實際情形做為判斷
其次是『認定時間的差異』
勞保的失能判斷相當嚴格,以我理賠過的案例為例
因意外導致一手五指喪失機能(各指關節主被動角度皆<5度)
需經最後一次手術後滿一年後的實際情形進行判斷
商業保險的部分其實法院實務見解上
常見的註15-1上這樣寫
機能永久喪失及遺存各級障害之判定,以被保險人於發生之日起,並經六個月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的結果為基準判定。但立即可判定者不在此限
常有爭議的在於『立即可判定者不在此限』,是指立即可判定符合上述失能狀態,且高機率可存活六個月以上者。否則幾乎所有疾病自然史的生命最終彌留前階段,十之八九都馬符合失能狀態且立即可判定,那保險公司基本每張都要賠到出汁來...根本變成變相壽險
最後是『失能等級是否能夠類比』
法院上的實務判決確實有存在被保人的狀態
剛好卡在商業保險的兩個級數之間,導致保險公司認定皆不符合不賠告上法院
後續法官的見解是該被保人勞保有認定出失能等級,所以酌情要求保險公司核定相當金額作為賠付,判決文我要找一下資料庫了@@
補充診斷書的開立
失能診斷書的開立實務上是個有點漫長,很需耐心的過程
每個階段都請醫師依照實際情形逐步開立現況,復健和追蹤治療過程中亦逐步開立
疊代出最後的結果,這種情況下,醫師因為長期都有前次診斷書的內容作依據,會開出如同教科書版本的內容的可能性,是高得多的!!
醫師也是人,名醫一個診次上百的病患也是常見。
倘若中間只有做治療,皆沒有開診斷書的檔案提供醫師回憶病患當時情況
人性的考量上,一次性要請醫師開立完整敘述的診斷書,通常阻力會大得多
有逐次性的資料作為參考,不管在勞保或是商保上的理賠,都是更完整的資料建構
對於理賠的成功率是大大的有助益,真的不用省那一次次的150元診斷書費用
如對這個部分有興趣的話,也有不少講師的課可以去付費學習
鄭正一老師的課算是小林在保險業的啟蒙老師之一
推薦給好學的您可以去聽聽看
以上落落長的一篇,如果您有看完,很感謝您的耐心
也請不吝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