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因為跟家人一起出遊,但是在停等紅燈時,被家人的車從後面追撞, 我們兩台車都有丙式車體險,我可以一起出險然後再用代位求償嗎?還是家人的車體險跟責任險就會賠我的車?
A1:可以;但不建議這樣做,建議您請家人出第三人責任險(財損)讓您修車;家人自己請車體險,因為您請自己的車體險;保險公司賠給您後會向您的家人代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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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不建議這樣做,建議您請家人出第三人責任險(財損)讓您修車;家人自己請車體險,因為您請自己的車體險;保險公司賠給您後會向您的家人代位求償
==> 那這條的保險法是否適用? "保險法第53條第2項[7],如果受害者依法可以行使賠償請求權的對象是受害者的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公司就不能行使代位權。"
您好~如果要啟用這條保險法的話就要先了解他「家屬」的定義
家屬:限於被保險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且受被保險人扶養之人
意思就是說這個家人必須是民法1114條中有所列出的人;而且還「必須」要受您扶養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