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
意外險保障是屬於 [ 定額給付 ] .也就是 [ 保險公司 ] 承保後就有給付保障的責任 . 所以多投保幾家都是沒有衝突的 !
而 [ 意外險保障 ] 是所有險種中 , 保費最便宜 , 而保障最高的 .因此建議應該可以
適時調高保障 !
依您所說的應該是擔心 [ 意外醫療實支實付 ] 的部分 ,這部分只要投保有 [ 副本收據 ]就可以理賠的 , 就不會有衝突 .
實支實付有分 [ 正本收據理賠 ] 及 [ 副本收據也可以理賠 ]2種 !
所以只要在投保前先了解 是 屬於 [ 哪一種意外醫療實支實付 ] 就可以擁有多家保障 . 當然就可以有多家理賠保障 .
以上提供您參考 !
這裡會建議你先了解購買意外險的重點在哪裡。
投保雙實支主要是因為大部分醫療險的理賠是以住院為前提,
但意外險的理賠條件並非一定要住院才能申請理賠金。
也就是說,發生意外沒有嚴重到住院等級的程度時,造成的醫療花費很難達到意外實支的上限,因此意外險投保雙支的意義不大。
那為什麼會建議意外險投保的保額要夠高?
主要原因是為了分攤意外致殘的風險。
意外保額的主要理賠重點為因意外造成11級75項殘廢時,
細看殘廢等級表可知,要達到被照護的殘廢等級差不多就是六級殘以上,
六級殘(ex:一上肢肩、肘、腕永久喪失機能)理賠金額為保額的50%。
且殘疾之人的平均照顧年限長達十二年以上,
目前在台灣基本的看護人力支出一個月就要兩萬以上,
更別提其他看護墊、營養品、復健費用及可能用到的設備機器之類的花費。
總數算來基本花費至少 2(萬)*12(月)*12(年)=288萬 起跳
六級殘要達到理賠金額288萬以上,意外險保額至少 600萬元,
因此可知:意外險功用 - 一次請領一筆理賠金作為治療用
2.是否可以另外購買一家意外險提高自己的保障? 如果有兩家以上的意外險,請問理賠的方式是???
這部分要看你投保的內容,以目前產險公司的意外險來說,投保時告知已有購買其他家意外險,通常實支部分都會接受副本收據理賠。
意外實支理賠方式為為正本收據交給第一家投保公司,而副本收據交給第二家以後的公司申請。
而申請殘廢保險金的申領如下
受益人申領「殘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殘廢診斷書;但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四、受益人之身分證明。
受益人申領殘廢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必要時並得經受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3.還是在保到一半的時候,可以跟保險公司說,希望增加自己的保額呢?
以雞蛋不要放在同一個籃子裡的論點來看,保險期間若中途要申請增加投保額度不如另外購買他家意外險來拉高保額即可。
4. 在投保意外險的時候,大家會比較建議只投保一家保險公司直接將保額提高...
還是分開購買兩家提高保額呢?
通常意外險的保費由高至低為:
人壽公司 > 產險公司 > 團保
如果是我,會投保人壽公司的意外險(約100萬或以達到出單目的保額即可)。
因人壽公司意外險續保性較佳,一旦發生意外造成醫療支出(意外實支&意外住院&骨折)就由人壽公司的意外險申請理賠金。
另外投保產險公司外險(分為200萬&300萬)以避免同一家公司斷保的危機。
同時投保團保意外險(保費最便宜)作為補強用。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