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正常情況下在沒有強制險時對方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特別補償基金會代位向我方行使求償權,實務上準照一般的民法侵權行為規定,依我方肇事責任計算損害賠償金額,如我方完全無過失時即無庸負賠償責任,特別補償基金自無從代位求償。
不過沒有投保強制險還是會被開罰一筆,這是避免不了的!幸好沒有肇事責任,不然還是會依照責任比例向你求償喔!希望對你有幫助
Q:請問會有代為求償的問題嗎A:無肇責是不會被特別補償基金代位求償的來源依據如下:【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2條第2項之規定,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代位受害人向加害人行使求償權時,其本質仍為受害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實務上法院均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依加害人之肇事責任計算損害賠償金額,如加害人完全無過失時即無庸負賠償責任,特別補償基金自無從代位求償。】但你沒有保強制險的罰單還是要繳^^"
Fannnn您好~~
是否有詳細的初判表內容呢?沒有強制險會先由特別補償基金做補償,後續您繳了強制險之後,特補基金會再向您的保險公司做申請的動作。您這邊沒有強制險部份還是會被開罰。🔔小提醒🔔我方車損跟體傷一樣可以跟對方做求償的動作我是大白,服務於錠嵂保經,平常有在幫忙協助車禍調解的部分,如果您需要協助處理,歡迎點擊頭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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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服務於錠嵂保險經紀人,若有需要歡迎諮詢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