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原則是「先保大、再保小,先保近、再保遠」,就是先審視目前、甚至未來會遇到的風險,哪種是較大、較無法自行承擔的。關於未來保障的規劃方向,個人簡單提醒幾個保障規劃重點:
1、首先壽險可以依照我們所承擔的經濟、家庭等責任來規劃終身或定期型的壽險,甚至是小額終身壽險;如果是為了規劃資產傳承,也能提早進行規劃,創造「富過三代」,保險可以指定多位受益人、同時安排受益人的順位及受益金額,且遠比遺囑更有效力。
壽險是一輩子肯定用得到的保障,是保險最重要、最基本的一個層面,卻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環;人生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責任」,可以藉由規劃壽險來負擔我們未完成的責任,和延續對家人的愛。
2、以現行醫療技術的進步和健保制度的改變來評估,醫療實支實付絕對是規劃的重點;因為「自費項目增加、門診手術增加、住院天數減少」的情況,且傳統的住院日額、手術險等定額給付型險種已經無法負擔高額的醫療自費項目。
隨著醫療趨勢的演變,當我們罹患重症、甚至是需要進行手術、處置診療時,所需花費龐大的自費項目,時常會是考慮能夠接受何種治療方式的最大考量;預算許可的範圍內,至少要能規劃雙實支實付,來提高醫療雜費的總額度,以及分散風險、達到損害填補原則。當我們規畫了妥善的保障內容,便能享有較好的醫療技術與品質。
3、癌症目前已經算是文明病、慢性病,而重大傷病險(特定傷病險)也包含了癌症,目前健保局公告的重大傷病有三十大類、四百多項,其中給付的項目有二十二類、三百多項,所以預算有限的前提下,可以優先規劃重大傷病險的一次金,在我們罹患重大傷病時,不至於擔心醫療費用的支出。
但是要注意重大傷病險沒有給付原位癌等初期癌症,所以要針對轉嫁罹患癌症所帶來的風險,那只規劃重大傷病險則會不符合需求;而癌症(重大傷病)一次金的保障額度通常會以接受療養時所減少的年收入(約2~3年)+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來估算。
4、因疾病和意外都有導致失能的風險,而失能險有分一次金和扶助金;一次金是被判定失能1~11級時,依照失能等級來按倍數給付,扶助金則通常是被判定失能1~6級時每月或每年給付保險金。
失能保險金可以在我們被診斷為失能時給付一次金,如果需要改善生活環境,例如改建無障礙空間時,減輕我們經濟上的負擔;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個人會建議以扶助金為主,因為當我們發生1~6級失能時,是真的會影響工作和生活起居、甚至需要請看護的,保障額度可以用損失的收入+生活費+醫療費+看護費來估算。
5、意外傷害險的定義,必須要同時符合「突發、外來、非疾病」;保障內容如意外傷害住院日額、意外傷害身故(失能)、意外傷害醫療限額(傷害實支)、重大燒燙傷、骨折未住院、個人責任額等都是需要考量的內容。其中傷害實支特別重要,傷害實支只要是因為意外造成的住院病房費用、手術費、醫療雜費,扣除健保給付範圍,額度以內的費用都可以申請理賠。
而目前各家產險公司都有不錯的專案商品可以搭配,部分壽險公司則是有可以保證續保的意外險,在選擇商品面,還要注意收據正副本理賠和職業等級,以及續保年齡的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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