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飯多一點
有一些疑問想跟你請教下
1.想請教你買的是哪一家的保險公司?
2.你買的是重大疾病還是重大傷病險種 ? (因為你第一行前面寫重大疾病)
3.如果可以附上你買的保障內容底下留言會更精準的回覆您唷
從新聞上判斷主要是因為民眾會給醫師壓力請醫師盡快的開出重大傷病卡,詳細的新聞我列在底下給您和之後底下的保經留言參考
2020/11/24 保險新聞
文章出處:網路GOOGLE
重大疾病險自明(2021)年七月一日起,不再限領到「重大傷病卡」才能理賠!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24)日表示,未來只要是區域合格醫院層級以上,且符合投保或續保當時健保重大傷病範圍的診斷書或病例證明文件,也能作為理賠依據。張玉煇強調,未來只要取得其中之一即可,因此對保戶不會有影響。
張玉煇說,健康險是以被保險人罹病,當作理賠要件,其中重大疾病險過去以以取得重大傷病卡,作為理賠依據,這跟健康安全的觀念不太一致。保戶可能得病過一段時間後才領到重大傷病卡,常常造成理賠爭議。因此請壽險公會檢討,公會建議除憑卡理賠外,再增加一個要件,即只要取得一家區域醫院層級以上所開立符合投保或續保條件的診斷書及導致當次重大傷病病例的病例摘要等證明文件,只要是合格醫院開立的證明,就可以認定符合要件,保戶只要取得其中一種作為依據即可理賠,保險局已正式發函給各保險公司,確定自2021年七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過去壽險公司推出重大傷病的健康險,就是訴求「只要憑卡就可理賠」,條件明確,但是因為保戶一旦罹病要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需要重大傷病卡,就催促健保局加速發放,近年來造成健保局人員工作負擔大增,向金管會保險局連聲抱怨,控訴壽險業將理賠認定工作「嫁禍」到健保。
此外壽險公會也考量重大傷病卡的定義隨時會檢討,隨時可能剔除或增減範圍,保單若只綁定重大傷病卡指標,容易發生理賠糾紛;而且若是保戶一旦符合重大傷病卡的狀態,還沒有等到發卡重大傷病卡就不幸身故,保險公司恐據此不理賠,易生爭議,因此保險局認為不能只以重大傷病卡為理賠單一依據,還是必須要看病癥作理賠標準,不能說「沒卡就不理賠」,以保障民眾權益。
因此壽險公會建議修正「醫療保險商品連結特定重大傷病相關規範」,即在要保書及重要告知事項中,增列醫院開立的證明及病歷摘要,作為理賠依據,保險局同意後正式發函給各保險公司,自明年七月一日起,不再只憑卡理賠,增列一個理賠依據,將對投保重疾險的保戶更有保障。
重大傷病卡的申請不是有先病就可以取得,而是要看您的狀況是否有符合重大傷病裡的
申請條件,所以您現在申請不到有可能是有生這個病但還沒達到請領條件
三、7月過後是否就可以申請理賠呢?
要從二方面下去探討
1、7/1起保險公司對於在這之前買的重大傷病理賠認定是否從新從優,如果是從新從優那就像新聞說的一樣有證明文件或診斷書即可
2、另外一方面就算是用7/1起的新制認定,也要看您的病情是否符合達到醫生願意開立證明的狀況,不然醫生也不太會願意開其證明
以上的回答希望對您有幫助,當然如果您願意給我更詳細的資訊(如病況、你現有的商品名稱等等),我也可以給您更正確的回答與協助,如果需要幫忙歡迎與我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