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還是可以舉證的,如果攤販是您自己本身,您就提供進貨、租金……等成本的證明,然後跟您營收的部分扣除,這還是可以證明您的收入來源,只要這些單據要是清楚的法官還是會認定的。
如果對方一直無法聯繫,建議您直接提刑事告訴,這樣對方就一定要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