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先生你好~
以下是我的說明 提供您參考!
【鼻中膈彎曲及下鼻甲手術說明書】
手術說明(這是我自己的手術說明書)
當醫師認為你的鼻中膈有明顯彎曲或有下鼻甲有肥厚現象,同時在平時有經常性的鼻塞狀況,會建議您採本手術。鼻中膈彎曲可能是先天造成或因為外力撞擊造成,下鼻甲肥厚可能是因為鼻肉在長期反覆接受刺激造成持續性脹大的情形。
【鼻竇炎是如何發生的】
https://www.medpartner.club/rhinosinusitis-prevention-treatment/
【你的狀況】
只要釐清楚
鼻中膈彎曲跟這個將來要理賠的手術有關
還是急性鼻竇炎和這個將來要理賠的手術有關
如果拒賠就是急性鼻竇炎跟這個手術相關,那就是合理不賠
但是在這個投保的過程裡有一項最重要跟理賠是最相關的事情就是投保時的健康告知
【保險公司以病歷為主】
一般感冒和急性鼻竇炎兩者不一樣,只是它們的症狀很類似!保險公司以病歷為主
【有無遺漏告知病史在投保時的健康告知欄位裡】
◎若確實有鼻竇炎符合告知時間,影響保險公司危險估計
※宏泰的第09項有寫到~
被保險人有投保健康險(不含長期照顧保險)時,請回答現在是否仍患有下列疾病?
『鼻竇炎(W18)』
1.如果在投保當天往前推算一年內有此就診紀錄,是必須要告知,而告知後保險公司有核保的權利,也可能整個呼吸系統疾病除外或鼻子相關疾病,倘若當時確實是遺漏告知,也是影響保險公司的危險估計。
2.以保險法第64條告知義務的法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
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
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這裡面最重要的除了告知的部分還有一個部份就是保險公司有解除契約的權利
【我的建議如何解決】
,建議投保兩年後來做理賠申請,才不會被解除契約!
2.到時候真正申請理賠時,如果保險公司拒賠,再來看看保險公司不理賠的理賠是否與此手術相關。(有相關理賠爭取我們再聊)
我是錠嵂的AMA保險達人(因應網路時代剛加入網路服務 但實務從事保險年資已滿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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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的堅持是我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