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如果有機會理賠,診斷書上要寫上那些重點???像第11條...將溯自長期看護狀態確定之日起....這個長期看護狀態確定之日,是怎麼定義??是請醫師寫在診斷書上嗎?還是保險公司去調病歷就可以認定了??
第十一條 保險費的豁免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診斷確定符合第四條所約定之長期看護狀態時,本公司將溯自長期看護狀態確定之日起,豁免本契約長期看護期間之保險費。本契約保險費豁免期間,被保險人若未繼續符合長期看護狀態時,本公司即停止豁免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