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不管是什麼原因,醫生都不可能寫"因意外導致"等字眼,理由是醫生並不在現場,他沒有辦法這樣寫。醫生都只會病因,例如:韌帶斷裂……,然後由保險公司人判斷是否為意外,而韌帶斷裂一定是意外,不可能會自己斷,這樣很明確保險公司就會賠。
至於醫生寫病患自述因咀嚼硬物 造成牙齒斷裂,這樣他可以免除法律上的責任,而到底是不是就由保險公司自己去查,所以會不會賠還得由理賠人員認定,有可能理賠人員會請您調病歷證明該顆牙是否蛀有蛀過牙,若有他們就可能會認定不賠,若無就會賠。不過這有但書,因為您沒說您的意外實支實付是什麼商品,沒辦法幫您看對於牙齒的條款認定,若對牙齒的認定都是除外責任的話,保險公司就不會賠。
我客戶的小孩前陣子才因跌倒撞斷牙齒要申請理賠且順利賠付,故理賠人員並不是一定都會去調查病歷,他們還會看是否符合成本效益,若金額不大通常都是直接賠了。
若覺得我的回答仔細且有幫助到您,希望您幫我點最佳留言給我一個小小的鼓勵,謝謝您。
基本上意外險的條款不會針對牙齒除外,
由於是列舉保險,要由您負擔舉證事故為意外(承保範圍),
依經驗法則,由於牙齒通常不會自動斷裂,
即便有蛀牙也可能是外力與疾病的競合,保險公司還是要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