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幫忙解答您好:
1.依您上述描述肇事責任對方為全責,不過實際肇事責任歸屬還是要以初判表為準
2.和解的部分會建議您在調解委員會和解,這樣對您比較有保障,切勿私下和解
3.和對方求償多少要依肇事責任和實際財損 醫藥費...損失來向對方求償
車禍事故處理流程:
1.報警
2.驗傷
3.不要管對錯先關心對方(在肇事責任不是很明確的情況下)
後續處理流程:
1.假設是1月1號發生的車禍,在2月1號那一天向派出所提出申請初步判定表。
2.再提出申請初步判定表之後兩週~三週向地方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
3.如果大家對於初步判定表的內容有疑慮可申請車禍鑒定委員會(但必須自費)
4.如果雙方在調解委員會仍然無法達成共識和解,需在六個月內一定要提起刑事訴訟。
5.兩年內一定要提起民事訴訟。
所有請求事項都需要證明文件或者是明確的理由
如需相關協助,請主動諮詢,預算請點選1萬元以下,謝謝
您好
對方有打電話來想私下和解
請問這樣可以向對方求償的大概金額
【說明】
求償金額分成三個部分
①受傷醫療的部分→20萬內憑收據皆可申請
這個部分是「強制險」理賠的範圍,包含所有醫療的費用、升等病房(1500/天)、看護費用(1200/天,需有診斷書佐證)、往返交通費,都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的部分無需考慮肇責比例,規範內全額理賠
②其它損失→列舉損失清單
➊修車費→先估價,讓對方保險公司人員確認後即可修車(需要對方有買責任險的情況),若對方沒有買責任險,你只能自己先修理,再跟對方要求。
➋其它財務損失(ex.安全帽、破損衣物、手機等)→(拍照、舉證)
➌工作損失→薪資證明、診斷證明(需提到休養天數)
上述②的部分需要考慮肇事責任,如果肇責是3:7,則上述求償金額對方僅需負擔7成
③精神損失→自己開價(自由心證)
【結論】
①要求的金額,跟診斷證明書怎麼開有關,若證明書上醫師囑言「需休養2個月、需專人照顧一個月」,則可以要求兩個月的工作損失及看護金(上限1200*30天)
②精神賠償從幾千到幾百萬都有人開,重點是對方願不願意賠。若是對方有保第三人責任險,變成是保險公司先賠,保險公司可以接受精神賠償的範圍通常在幾千到幾萬不一定。
③你應該先把腳傷完全看好,因為您有可能還會複診,或是醫生也有可能再跟你說還要休養多久一類的,若是現在和解了,後面的費用就要自行負擔。但是和解時間以在6個月內為宜(刑事追訴期為6個月)
④要求多少是一回事,對方願不願意賠才是重點,最好的情況是對方有買第三人責任險,由保險公司出面理賠,再不然就是對方是好人,也有能力賠償;若是遇到對方沒有保險也沒有錢,就算最後打官司你也贏了,也有可能拿不到錢。所以先詢問對方有無保險再來評估如何應對。
⑤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或是閃黃燈紅燈的路口發生車禍,通常雙方都有肇責,您的部分屬於「未注意前方路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