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車禍後有在復健關節,
但中間一段時間沒回診,
之後有要繼續回診治療,
想估算之後大概還需回診幾次/回診多久,跟肇事者要求賠償。
今天有問過醫生,他表示:我的傷比較難給我一個時間段。
請問該如何請醫生以這情況請開立診斷證明書?
還是有其他替代方案/處理方式呢?
建議您在滿兩年前無論是否康復都先辦理理賠,否則超過兩年理賠上面會麻煩許多
目前事故三聯單一定要保留,未來超過兩年以上的醫療單據的理賠須提供事故證明以及關聯
重點在於和解書部分,上述一定要註明現有持續就診部分需要再次理賠,不能卸責
(2)臉部人中上有挫傷後疤痕,但當初診斷書上僅有頭部外傷、輕度腦震盪、四肢多處擦挫傷、左上正中門牙外傷脫位及牙髓壞死,想要到整形外科除疤,請問能併入理賠清單裡嗎?需提供什麼資料?
只要此次事故都可以申請理賠,但美容項目在保險裡可能會除外(這部分建議列在精神撫慰金)
(3)四肢擦挫傷,如有留下疤痕,想要除疤,同上,請問能併入理賠清單裡嗎?需提供什麼資料?
同上
(4)頭部還有腦震盪後不舒服的情況,請問回診後如需繼續追蹤,請問該如何請醫生以這情況請開立診斷證明書?還是有其他替代方案/處理方式呢?
同第一點,一樣和解書不能寫死
(5)牙齒因撞傷治療後,需用牙冠,但牙冠牙釘需23000左右,提出理賠的話,是賠償全額還是…?
基本上會理賠,看保險公司,但通常會限額理賠
(6)如需提精神賠償,該向保險公司一併提出還是跟肇事者提出?以上述傷勢大概多少比較合理呢?
精神賠償通常需要"有憑有據",我個人經驗是"所有損失無法理賠的部分,列入精神撫慰金"
如同傷後"後遺症",或者"疤痕",甚至"對於原本工作能力影響"等狀況,可以依照可評估的損失提供要求賠償
(7)之後如果還有要投保醫療險等險種,以上傷勢會對投保造成什麼影響呢?
基本上,對於個人保險影響不大,除非已造成永久傷害如殘疾或者器官功能喪失,否則影響不大
以上,祝福一切處理順利,若有後續保險需求歡迎點選頭像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