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問題滿簡單的
投保後再健檢
沒有告知的問題
最多就是等待期發生疾病不理賠
(台壽實支沒有等待期 重大傷病一個月 癌症三個月)
或是另一種
健檢後在報告出來前投保
在結果出來前也不算違反告知
但一樣是注意等待期的問題
妳好,我是台灣人壽的業務員。
1.如果是在投保後再去健檢,但在成功核保前收到檢驗報告有異常項目,是不是應該補告知?
是的沒錯,請給付您的健康檢查就可以囉。
填寫疾病問券書
2.因為想買的保險限標準體投保,如果健檢有異常,依照經驗是否會大幅降低成功核保的機率?
是的,沒錯。 會建議 與業務員聊一下目前的體況。
業務員會跟您敘述怎投保。
填寫疾病問券書。
3.如果健檢有異常,並在一、兩周後身體狀況好轉再去重檢,且重檢無異常,是否可一併附檢驗報告給保險公司以提高成功核保的機率?
會哦!,所以資料越完整越好哦。
我會建議體檢書先出來,然後再看何處異常。
既然投保時無相關病例
即使後續健檢有異常
頂多等待期內異常等相關事項不賠而已
並沒有隱匿投保的狀況,自然不用補告知
2.因為想買的保險限標準體投保,如果健檢有異常,依照經驗是否會大幅降低成功核保的機率?
當然會,尤其越近期的狀況投保更容易被延期
建議在健檢之前投保比較好
3.如果健檢有異常,並在一、兩周後身體狀況好轉再去重檢,且重檢無異常,是否可一併附檢驗報告給保險公司以提高成功核保的機率?
可提高,但只要有記錄在就會被列入評估
核保很個案,建議不要冒這風險
4.那假設在1年後發生了其他疾病也有白血球數過高的情形
保險公司調病歷後發現核保期間有這項體檢紀錄
是否會被視為告知不實而解約或不理賠?
投保當下不知情,就無告知不實的狀況
自然有相關狀況就要做理賠,且不能解除契約
但如果您之前就有感冒就診,就必要誠實告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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