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責任險的賠付基準是這樣子的,若A跟B發生車禍,A有加保第三責任險,B只有強制險,若兩個人的修車(財損)加上體傷總計10萬元,肇事責任是50/50,那A跟B各要負責5萬元,但這時候A的部分是由保險公司出錢,B的部分需要自行賠付。
今天如果A跟B都只有強制險,那只有互賠體傷之醫療費用而已,其餘修車費要自己私下和解,而且保險公司是不會幫你處理的,因為強制險是政府的強制性保險,所以保險公司通常不會出面幫客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