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目前是申請調解.打算跟對方索賠8個禮拜的薪資賠償及精神賠償..現在問題是本人是全職媽媽照顧小孩.沒有薪資證明這方面對方會不會以沒有工作不賠償??
A:理論上是不會 全職媽媽薪水應該要比最低工資更高
Q:精神賠償的話我應該開多少?一般行情又是多少呢?
A:精神賠償這部分一直都是個未定義,您有因為這次車禍受到身心傷害並需要到身心科吃藥看醫生
才有機會爭取到這部分賠償
Q:是否還可以要求小孩的保母費??
A:這部份是可以的 若您無法自己照顧小孩 也等於無法工作
以保母月薪三萬來說 至少能爭取六萬之賠償
不過因為您體傷部分已經由強制險處理完成 剩下的賠償金額也要對方付得出來
才有機會和解 若是修養八個禮拜 總共十萬含車損 是比較合理的範圍
若對方不配合或是沒錢賠償 就可能需要上法院 由法官判定
到時候會花更多時間 也可能拿不到那麼多錢
若金額合理且您可以接受 選擇和解後
需找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 雙方簽字確保彼此權益
未來不再追朔對方刑事及民事責任
kellykiki您好:
1.如要向對方請球薪資損失和保母費需依法有據,要有實際的證明單據和收據去和對方請求,否則要和對方求償有一定的難度
2.精神損害賠償要向對方求償多少因人而異,不過實際求償的部分也要考量對方的經濟能力是否能承擔
3.所有的請求不可能如上位所述包含修車費用10萬,請問所有的請求的依據是?
4.請問您此次申請強制險理賠金額是多少呢? 您此次住院住了幾天呢? 此次住院和醫生診斷書開立看護2個星期,還可向強制險申請看護費用
車禍事故處理流程:
1.報警
2.驗傷
3.不要管對錯先關心對方(在肇事責任不是很明確的情況下)
後續處理流程:
1.假設是1月1號發生的車禍,在2月1號那一天向派出所提出申請初步判定表。
2.再提出申請初步判定表之後兩週~三週向地方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
3.如果大家對於初步判定表的內容有疑慮可申請車禍鑒定委員會(但必須自費)
4.如果雙方在調解委員會仍然無法達成共識和解,需在六個月內一定要提起刑事訴訟。
5.兩年內一定要提起民事訴訟。
所有請求事項都需要證明文件或者是明確的理由
初步鑑定出來.
對方1.開起車門未讓車輛先行.肇事致人受傷.
2.禁止臨時停車處停車.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因此對方全責,這是沒問題的
車禍造成我1跟腳趾開放性骨折(開刀打鋼針).
診斷書開須休養8個禮拜.
及看護2個星期.
醫療費用已跟對方強制險理賠完成(對方無保第三人)..
目前是申請調解.
打算跟對方索賠8個禮拜的薪資賠償及精神賠償..
現在問題是本人是全職媽媽照顧小孩.
沒有薪資證明這方面對方會不會以沒有工作不賠償??
精神賠償的話我應該開多少?
一般行情又是多少呢?
是否還可以要求小孩的保母費??
因為你沒有工作收入,所以比較"難"去跟對方索討理賠,但不是沒方法,
如果需要的話請來信
接下來精神賠償部分
通常如果是腳趾骨折我都會要求5-6萬的部分
小孩的保母費的部分
妳車禍之前有請保母照顧嗎?
以及車禍後有請保母照顧嗎?
如果都沒有,就比較難申請保母費囉
如果是我幫妳調解,和解金會抓在6萬左右和解
Q:目前是申請調解.打算跟對方索賠8個禮拜的薪資賠償及精神賠償..現在問題是本人是全職媽媽照顧小孩.沒有薪資證明這方面對方會不會以沒有工作不賠償??
A:沒有薪資證明就是用最低基本工資下去計算唷!
Q:精神賠償的話我應該開多少?一般行情又是多少呢?
A:您可以上網找判例,不過因為對方沒有第三責任險,能不能討到完全看對方,如果是保險公司的話
在合理的精神賠償範圍,在理賠人員的經驗值上都會理賠唷!
Q:是否還可以要求小孩的保母費??
A:基本上機率很低唷!!!! 因為這筆錢就等於您的薪資收入,沒辦法一筆錢要兩次唷!
基本上對方沒保險您就要有心理準備要長期抗戰了!
和解就是雙方都不滿意但能接受的狀態,你想想要你
自己掏那麼多錢應該也很難,可以考慮讓對方分期付款
這樣和解機率比較高,不然就只能提過失傷害告對方
走法律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