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時先寫法定繼承人,避免保險公司在審核時因為考量道德風險而刁難
等保單下來之後再做更改就好
以目前規定指定受益人無須任何條件,要保人、被保險人同意即可
請問要保人、被保險人都寫對方
跟
要保人寫我、被保險人對方~的差別是甚麼呢???
要保人跟被保險人如果不同人的話還要考量保險利益關係
也就是要保人跟被保險人之間必須有保險利益才能受理
未婚夫妻、同居人是可以的,但就要擔心日後會不會有問題
投保時的身故受益人可先寫法定繼承人
等拿到保單之後再更改受益人就好
請問若是條款有寫只能直系親屬~那之後也是沒辦法改受益人吧?!
我有看到條款了,我認為這個條款不合理,有申訴的空間
建議您直接挑選別家條款沒有限制的會比較方便,非新光不可就是要走申訴了
喔喔~申訴太麻煩了~但是他投保方面!!!!
我應該會選擇台銀73~目前是否最推薦此張保證續保一年定期壽險~??
投保是否需要審核呢???
台銀人壽一年定期壽險就沒有非得要指定直系血親為受益人的問題
這個定期壽險也不錯,投保要附上健康事項告知書給保險公司做審核
請問不管身體狀況如何~健康與否ˇ都要附設健康或就醫證明嗎??還是有身體的狀況(有在持續醫療就診)才需要附就醫證明呢???
健康狀況下需要嗎???謝謝您~
請問不管身體狀況如何~健康與否ˇ都要附設健康或就醫證明嗎??還是有身體的狀況(有在持續醫療就診)才需要附就醫證明呢???
健康狀況下需要嗎???謝謝您~
疾病事項上有勾選"是"的,也就是有身體狀況的時候
保險公司要了解被保險人確切的治療狀況與結果
才會要求被保險人提供相關病歷資料或是到特約醫院做體檢
如果是健康狀況下(健康告知書都為"否")的時候是不用提供病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