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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助保戶

保險公司認定未如實填寫健康告知書要求解約

今年27歲
醫療險上的健康告知書皆如實告知

保單簽核日期:112.03.26
於113.04 申請醫療等理賠時,被提出未如實告知健康告知書內容,要求解約
被提出解約的依據是過去五年內有去身心科就診紀錄(110.04.19 & 110.04.27)並拿取助眠藥物
基於道義責任可給予第一次理賠之金額並進行合意解約

但在身心科就診紀錄僅為解決當下壓力引起之睡眠障礙問題,認為並無在健康告知書上有需要告知的事項

診斷證明書之內容為:1.疑似憂鬱症2.睡眠障礙

並未確切診斷為憂鬱症更不用說精神病

且與現況發生之疾病並無直接關係(腹膜炎.敗血性休克等)

請問我這邊還有能爭取的空間嗎
共 7 則留言
最佳留言
aa1235212352
保戶
解約機率高達九成九以上。

未如實填寫健康告知書==》雖未與現發生疾病並無直接關係;但是,已屬違反雙方誠信原則,所以保險公司主張解約;有道理。
不滿
留言 5
無助保戶
保戶
目前是保險公司認為未如實告知
但以我現況而言以及醫師診斷書認定並未確診憂鬱症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醫師於病歷填寫憂鬱症

這也屬於未如實告知嗎?
aa1235212352
保戶
這就是剩下1%的機率。
假設:如果這五年內,只有去不到二次的話。那應該是醫生為了符合健保給付制度而填寫資料有誤所致。

方法:至健保局調閱近五年醫療紀錄。確定是否如上述所述。

再來是:至填寫「憂鬱症」醫生🥼處。再次確認現今還有「憂鬱症」發作嗎?請注意‼️不要為難醫生🥼⋯⋯醫生🥼是因為健保制度所致才可能要填寫「憂鬱症」。

最後開立已無需「憂鬱症」用藥💊醫生診斷證明書。一般而言。依據要符合上述二要件。醫理上才站得住腳⋯⋯不得超過二次以上,且至少五年內未相關病況就醫。
aa1235212352
保戶
第 64 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重點:
保險法第64條第二項第二款:
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無助保戶
保戶
Q:方法:至健保局調閱近五年醫療紀錄。確定是否如上述所述。

A:這部分可以確定五年內僅我提出的兩次就診紀錄,後續會再去健保局調取醫療紀錄

Q:再來是:至填寫「憂鬱症」醫生🥼處。再次確認現今還有「憂鬱症」發作嗎?請注意‼️不要為難醫生🥼⋯⋯醫生🥼是因為健保制度所致才可能要填寫「憂鬱症」。

最後開立已無需「憂鬱症」用藥💊醫生診斷證明書。一般而言。依據要符合上述二要件。醫理上才站得住腳⋯⋯不得超過二次以上,且至少五年內未相關病況就醫。


A:後續只能再去原診所進行診斷嗎?目前正在醫學中心級醫院住院中(非身心疾病),若可以在當前醫院進行診斷,或許會較方便?
aa1235212352
保戶
很多事情是:
你方便,別人就不方便。

目前當前的醫生(醫院)並不能診斷當時的醫生(醫院)內容作為判斷。。。。。。

重點:
目前的醫生(醫院)只能證明你現在沒有「憂鬱症」
但是
無法證明當時你接受治療時是否有「憂鬱症」
Paul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4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保險公司解除契約並不完全都是合法的,畢竟法律只給她們一個月的時間,

所以通常都會直接先解除再說,個人已經協助客戶(甚至不是我自己的保戶)救好幾張保單回來了。

現在看您想不想救這張保單,想的話就點我諮詢,再跟您詢問詳細狀況做後續處理,

有沒有爭取空間無法回答,因為資訊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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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執業保險經紀人,目前服務於信安保經
人身、財產保險經紀人國家考試合格
人身、財產保險代理人國家考試合格
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
醫師團隊、理賠糾紛處理
1
不滿
留言
湯尼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北市
通常 15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Q:
今年27歲
醫療險上的健康告知書皆如實告知

保單簽核日期:112.03.26
於113.04 申請醫療等理賠時,被提出未如實告知健康告知書內容,要求解約
被提出解約的依據是過去五年內有去身心科就診紀錄(110.04.17 & 110.04.29)並拿取助眠藥物
基於道義責任可給予第一次理賠之金額並進行合意解約

但在身心科就診紀錄僅為解決當下壓力引起之睡眠障礙問題,認為並無在健康告知書上有需要告知的事項

診斷證明書之內容為:1.疑似憂鬱症2.睡眠障礙

並未確切診斷為憂鬱症更不用說精神病

且與現況發生之疾病並無直接關係(腹膜炎.敗血性休克等)

請問我這邊還有能爭取的空間嗎

A:
爭取是一定要爭取的
好奇問問是哪家公司

2
不滿
留言 5
無助保戶
保戶
國泰
湯尼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北市
通常 15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還以為又是遠雄
K96
保戶
哈哈
K96
保戶
遠X名聲遠播
aa1235212352
保戶
理賠專員 夠機車🛵⋯⋯

保險公司之辛

保戶之苦
Linen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1 天內回覆討論區
可以爭取,看要找樓上的或是找我都OK
1
不滿
留言
我叫小二不是叫小賀
Level 2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4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無助保戶你好~

好奇確認一下,請問「保單簽核日期」是指當時和業務簽約的日期對吧?

首先建議檢視健康存摺的身心科就醫紀錄
醫生所寫的診斷病名+國際疾病代碼eg.ICD XXX
以確認在110年就醫的身心科診斷是精神「疾」病還是精神病~

若是精神病則告知期限為五年內(以最後一次回診日期起算)反之則無!

保險公司一般在短期出險(投保兩年內因疾病因素理賠)相對嚴重的病名上
會懷疑有帶病投保的可能性,非常容易調閱病歷追查過往病史
因為在投保日起「兩年內」保險公司才有先發制人解約保險契約效力的權利

如果已經確認 - 就醫紀錄+當時投保的健康告知事項皆無違反
建議準備好完整病歷資料先與保險公司進行申訴,必要時以評議爭取自身權益

預祝理賠盡快入帳也保全保單效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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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1 天內回覆討論區
大家的回答都很專業呦!如果你覺得有解決到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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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友善的好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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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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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賢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1 天內回覆討論區
版主無助保戶 您好:

我是服務於錠嵂保經的阿賢☺️

樓上業務員回答的很專業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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