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上這網站,填具申請憑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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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幫您主持公道的。
扣押該保單所申請之醫療理賠金,是不太合理的,也不當。請公設單位評評理??
扣押該保單之現金價值金,是經由法院強制執行,是有例可循的。
保單扣押
依規定醫療保險金、重大疾病保險金、罹癌保險金、殘費保險金、壽險全殘保險金…等受益人需是被保險人本人。
因保單擁有的權利是財產權,所以是可以被扣押的。
若您是債務人和要保人:
只能扣押要保人的權益,要保人不能做契約變更
被保險人、受益人權益不變
您是要保人,若保單被扣押,就不能做保單的變更。
如果債務人是被保險人:
雖說醫療保險金等受益人需是被保險人本人,可是被保險人是債務人,當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出保險金請求權時,保險公司必須將保險金扣留,通知法院發函收取。
債務人是受益人
保險公司會在債權範圍內,把保險金扣留給債權人或行政執行單位。
★◆①②③④⑤⑥
壽險保單都具保單價值準備金,法院實務上都認為,要保人對於保單的各種權利,是一種不折不扣的「財產權」,債權人有權利對於這樣的「財產權」進行強制執行。保險金債權或保險給付,債權人依法可向法院或行政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但是債權人扣押的標的,並非保單的價值準備金,而是債務人對於保單所得行使的各項權利,包括保單解約、保單貸款、變更要保人或受益人、變更契約內容(改為減額繳清或展延定期保險),或轉換保單等權利,也就是一旦保單被扣押,要保人(你)對於該保單的處分權就會被凍結。
◆債權人不得強制要求債務人解約
因為扣押的標的並非保單的價值準備金,因此,債權人不得強制要求債務人解約保單,也不能代位行使解約權,更不得要求保險公司解約以取得保價金。
債務人只是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是受益人(你)的話,只要該契約繼續有效,扣押保單並不影響未來受益人對於保險金的請求權,包括滿期保險金或身故保險金。
◆保單被扣押受益人權益會受影響?
但如果債務人是被保險人,或債務人是要保人(你)同時也是被保險人(你)的話,因為保單規定醫療保險金、殘廢保險金的受益人一定是被保險人(你)本人,所以若被保險人發生住院或殘廢事故時,醫療保險金或殘廢保險金就會被保險公司給扣下。
如果債務人只是受益人的話,因為受益人的權益只是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才能提出給付請求的期待權,而且受益人隨時可被撤換,因此,若債務人僅是受益人,扣押受益人的保險給付權效益不大。
償還欠款前都無法行使任何要保人所得行使的權利,當然也包括要將要保人改為家人。只要債務人非家人,只要保單繼續有效,未來受益人(不是你,是家人)仍能獲得身故保險給付。
總結上述:
債務人=你
①要保人(你)/被保人(你),受益人(你)…
保險金給付會遭保險公司扣下,依法將要理賠債務人的保險金支付給債權人。當受益人有2人以上時,另外的受益人若非債務人,仍可獲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
②要保人(你)/被保人(不是你),受益人(你)…
保險金給付會遭保險公司扣下,依法將要理賠債務人的保險金支付給債權人。當受益人有2人以上時,另外的受益人若非債務人,仍可獲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
③要保人(你)/被保人(你),受益人(不是你)…
只要該契約繼續有效,扣押保單並不影響未來受益人對於保險金的請求權,包括滿期保險金或身故保險金。
④要保人(你)/被保人(不是你),受益人(不是你)…
只要該契約繼續有效,扣押保單並不影響未來受益人對於保險金的請求權,包括滿期保險金或身故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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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得扣押債務人所有壽險保單
債權人只要提出相關的債權證明文件,並載明執行的標的,及繳交規定的費用後,就可以依強制執行法的規定,向法院聲請扣押債務人的壽險保單。而且債權人並不需要事先查知債務人(你)到底保了哪幾家公司,只要填上想扣押的壽險公司,法院就會發公文處理。也就是說,銀行可以亂槍打鳥式的把你可能投保的公司都寫上,達到全面查封你保單財產的目的,根本不需要跟壽險公司要你的投保資料。
保單一旦被債權人合法扣押,除非債務人將欠款清償,否則收到法院公文書的壽險公司必須依法將要理賠債務人的保險金支付給債權人。
◆例外(有機會上訴)
根據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強制執行」,也就是說如果你證明這筆重大保險金,是維持他和家人生活所必需的話,可以檢具相關資料向法院申請「解除扣押」,只不過實際情況是否已達到無法維持生活的標準,仍須經法院調查與認定。
PS.部份資料取自現代保險雜誌
希望上述回答能解決你疑惑
李鎧伶(Nikey Li) /2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