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妳的產險理賠送件多久了?
產險的理賠時間跟壽險理賠是一樣的,原則上要在送件後15天內理賠,如果超過15天後才理賠,
保險公司就必須給延遲利息。
有可能是金額比較大,所以產險理賠在審核時針對媽媽的病歷審查比較久。
妳可以直接打該公司的客服去查詢,原則上如果超過15天,產險公司需要再多給付延遲利息。
保險眉角那麼多 您好
眉角真的非常多,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內給付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根據保險法第34條,當理賠的相關文件準備齊全,並交給保險公司之後,若在十五日內沒有給付保險金,則在第十六日起,以年利一分(年利率10%)加計利息。
注意,如果逾期的原因並非保險公司所造成,保險公司是不用加計利息
但目前看來是保險公司造成的利息問題,不確定有沒有調病歷之類的
舉例來說,此次申請保險金為10萬元,在4/1已將文件備妥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因故延到5/4才給付保險金,延遲了18天,應加計利息:100,000 x 10% x ( 18 / 365 ) = 4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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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財產保險業與人身保險業都為保險業,故皆需受保險法之約束。
二、保險法第34條(賠償金額之給付期限)
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保險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在前項規定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一分。
三、所謂交齊證明文件,即是診斷證明書以及保險公司要求之證明文件,經您所述為5/22交齊文件(通知),實已逾15日之期限。故可請求遲延利息年利一分(即10%/年,需計算給付保險金之日期換算遲延利息)
如有疑問再請來信討論
Chris 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