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您好 一年半前因之前工作造成髖骨痛就醫 有抽血照MRI 不知道這塊醫生有吩咐做後續治療或在醫院有做檢查嗎?有的話健康告知書上需要告知唷! 會要求您提供當時在醫院的就診及診斷證明書相關! 而體檢與否有可能會有抽樣體檢或針對於相關病況做體檢、時間點可能會蠻緊迫的唷! 謝謝
二年內檢查是否有異常行為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要看醫生怎樣說明 要出國工作 建議要加一些特定長居國外工作的旅平險
既然已有就診記錄和病歷,那最好是配合體檢,對你也較有保障 回國時間不長,建議回國時同步送個2-3家(全險的規劃,建議還是跳脫單一間保險公司的商品去看看各家的商品吧) 看哪家核保速度快,就挑哪一家,當然規劃內容要您也滿意! 礙於這裡不能講太多,我是保經的業務員,有10幾間的保險公司的險種可以做搭配組合,有興趣可私訊,我很樂意為您做規劃喔!謝謝!
建議還是誠實告知,配合保險公司的核保程序,這樣在未來發生理賠時比較不會有爭議。 如擔心有體況的問題,再投保保險公司時,再請保險員注意送核保比較鬆或是接受次標體的保險公司,這樣過近機率會比較大
建議體檢 並且誠實告知.對以後理賠比較沒爭議 根據保險法第64條所解釋的,簡單來說,投保時,在書面詢問時應據實告知,若隱瞞故意不說,保險公司在投保的兩年內查到,是可以解除契約,也就是將保單解約;如果是超過兩年才查到,保險公司是不能解約的。 可是在保險法第127條.提到投保健康險時,已在生病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負理賠責任的。由此可知,健康險通常是不理賠「既往症」,包含投保前就已發生的疾病,即使投保超過兩年,也是不在承保的範圍之內唷。
其實不會不夠時間!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服務的地方歡迎聯絡我! 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