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截取自南山人壽官方網站理賠Q&A
11. 目前理賠單位對於實支實付醫療險收據處理原則如何?
保險局一再強調實支實付醫療險為「損失填補」的性質,其主要原則係主張以〝正本收據〞理賠,惟倘保戶告知已在同業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保險公司仍予承保或續保者,則接受影本收據理賠。故理賠單位配合「人身保險要保書示範內容及注意事項」及新版要保書的實施,對於實支實付型商品的收據處理原則如下:
- 針對96/10/22新版要保書實施後所生效的新契約:
- 於要保書告知無投保同業實支實付型商品者,公司予以承保HS及MR且須以正本收據理賠。
倘告知已投保同業實支實付型商品者,將不承保MR。HS則最多僅承保2張。
- 單一保戶在公司投保1張以上實支實付型商品,一張以正本收據理賠,其他張就接受副本收據理賠。
- 至於96/10/22新版要保書實施前已生效的有效保單:
因保戶投保時,IB尚未訂定實支實付型商品之要保書示範問項,故公司未進行詢問,所以目前接受副本收據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