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賠的喔! 保險法第127條規定"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所以你所詢問的狀況是不會理賠的。
基本上重大疾病等待期很多落在90天、以您所舉的例子不會賠的! 再者因為未誠實告知這塊、保險公司可以抓這個點去說影響當時核保評估、保單自始無效!所以健康告知上面的還是請照實回答吧!
如果投保前已經痊癒,那麼之後如果復發,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若是定約時已在之疾病,那麼無論是否告知,保險人均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127條寫的是"是項疾病",即便膀胱炎跟膀胱癌有因果關係,但膀胱癌並非膀胱炎,保險人仍然應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但通常此類保險有免責期,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不負賠償責任
基本上是不會理賠 但可以爭取看看!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服務的地方歡迎聯絡我! 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