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Peter您好:
針對您的實支實付RSL以及XHR
若在國外發生緊急狀況需要就醫治療、分娩,只要前往符合當地法規所開設的醫院或診所
需要保留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須為中文或英文,中/英文以外之文件,須檢附中文翻譯)、診斷書 (須為中文或英文,中/英文以外之文件,須檢附中文翻譯)
若有住院的話,需附出院病歷摘要
把這些資料留起來
就醫後(或出院後)六個月內回台先至健保局申請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這裡有中央健保署相關表單可點我)
註:在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
海外就醫,回國請領核退是有一定上限的。健保局每一季(每三個月)都會重新調整一次醫療費用核退上限,這裡有最新核退上限
核退下來後,若仍不夠支付海外醫療費用時,就可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如果沒有先跟健保局申請核退,直接和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話,有些保險公司會因為在海外就醫,使用非健保身份,理賠金會打折
(就是實支實付的條款內容寫"「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住院診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之○○%(不得低於65%)給付,惟仍以前述各項保險金條款約定之限額為限。」)
因為健保有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的規定,被保險人可先向健保署申請核退後,未獲健保給付的差額就可視同經健保負擔後的金額,這樣差額部份就視同以健保就醫,保險公司就會針對差額再做理賠了
針對您詢問是否還需要另外投保旅平險
其實還是會建議您投保喔!!!
台灣主要是因為有全民健保,所以醫療費用算很低
在國外最怕突發疾病,因為國外的醫療費用很高....
即使有投保實支實付,但往往還是賠不夠
以下有一篇報導可以參考:泰女遊日心臟病發
所以出國還是會建議投保旅平險喔!
以上提供給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