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黃網線上,是不能暫停等候,小客車也事故導因之一,支幹道為讓主幹道先行也是不對,再來要看路口是否有指示燈號閃紅或是閃黃?這都是判斷事故肇責的依據。
以您目前的狀況,既然有報警處理,你就先將傷醫好,把握六個月的傷害請求權,二到三個月可到事故所在地的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先提出民事調解賠償事宜。
再請求賠償明細列出後,談論和解條件還是要有依照則區分來賠付的。
所以,自事故七日後,你要先到交通隊申請出,事故現場圖、相片,初步事故研判分析表,這三樣可以先看出警方的初判肇責比例?
至於,如何列出請求項目,醫療、財物、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等,都可以列入。
可到部落格有案例可循。
首先先了解
自己本身機車有沒有投保“第三責任險”
如果有投保第三責任險,就可以請產險理賠人員幫忙
還有有沒有當場報警處理
接下來
要跟對方爭取理賠部分
可以
1.機車修理部分
2.醫藥費
3.因為車禍而導致休假的薪資補償
4.精神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