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您好,有接到您來信諮詢,在此為您答覆,您的問題也有很多朋友會想知道。
所謂原位癌,在國際病名編碼上,是230~234的編號,跟癌症是140~208的編號完全不重疊;如果是新版(第十版)的國際病名編號,癌症是 C00 號到 C96 號,C 是 「Cancer 」的意思,而原位癌呢?病名編號是 D00 到 D09 號。表示它根本不被列入正式的癌症。打個不倫不類的比喻來說,就像幼稚園稱為「學前教育」,真正的正式教育根本都沒開始呢!「一」年級都算不上!
所以您問到,原位癌跟第一期癌有沒有不同。因為原位癌連第「一」期癌都算不上,所以當然不同。就像有入學一年級的學生跟學前還沒唸一年級的學生一樣。
也因此,您說要找原位癌也能理賠全額的保單,說很少了。其實不是很少了,是根本沒有了。目前沒有保險公司(恐怕以後也沒有)會願意對一個還算不得正式癌症的「原位癌」,視同正式癌症般理賠全額。(我記得在保戶那邊看到一個知名的保險公司的產品,原位癌只理賠住院日額的一倍,也就是1000元!)
建議您落實回現行已有的保險商品中,採用萬一遇「第一期」以上癌症,就有整筆理賠金的「重大傷病險」,比較實際。而且重大傷病卡是否核發,是政府認定,不是保險公司認定,會比較少爭議和模糊空間。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