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病時間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急性腦中風,且醫師已核發重大傷病證明)。
有在理賠時效內提出申請(通常重大傷病險理賠時效是「2年內」,依照保單條款,但你已經在當時就遞件申請,等於有保留權益)。
醫療文件齊全(診斷證明書 + 醫療收據 + 重大傷病卡/證明)。
你的保經業務員當時 可能只勾選「醫療險理賠」,沒勾選「重大傷病險理賠」。
保險公司就只照「申請書勾選」去審理 → 重大傷病險那一筆自然就被漏掉。
先補件申請
帶著 當時的診斷證明、重大傷病證明、收據,再重新填寫一次「理賠申請書」,直接勾選重大傷病險項目,送件。
並在申請書上附註「此案件於〇〇年〇月〇日已申請過理賠,惟業務員未協助勾選重大傷病險項目,現補件申請」。
若保險公司以「逾期」為由拒賠
你可以主張:你在發病當時已經提出理賠申請,並交付完整醫療文件,只是業務員疏失未勾選,並非你放棄權益。
這類狀況屬於「權益保存」案例,爭取空間很大。
申訴管道
先向保險公司「客服中心/申訴窗口」提出書面申訴。
如果保險公司仍拒絕,可向 金管會保險局 或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提出申訴。
評議中心專門處理「理賠爭議」,勝率比你想像的高。
你的狀況屬於「文件齊全、已在理賠時效內申請、但業務員未勾選導致漏理賠」
重點就是:要盡快補件,不要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