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發生車禍被撞,11月初調解,右手腕三角纖維軟骨挫傷,影響生活與工作,對方知會強制與第三責任險是分開保的,想請問大家我再跟對方申請醫療理賠是2邊都可以申請嗎?
強制險-醫療&就醫交通費
第三責任險-醫療、交通費、機車維修費、精神賠償
是如我所打的這些項目嗎?
A:對方是否有保險員與您聯繫?調解結果如何?
正常程序對方會幫您送他那邊的強制險賠付給您。
接下來依肇責決定第三人的部分(如強制險額度不足,或財損部分)對方可選擇是否啟動第三人
費用部分:醫療、交通費、因傷無法工作(薪資補貼)、機車維修、精神賠償。
看護費用(如診斷書上有載明 宜專人照護休養XX天 (1天1,200 強制險最高可給付到30天)
我在新北富邦服務,很高興能為您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