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幫同事詢問~
同事看身心科多年,有用藥(這陣子剛停看身心科)
多年前有購買一份遠雄人壽醫療險,當時有在看身心科,但她不知道要告知有在看身心科以及服藥,而在聊天當中我得知她購買醫療險,有告知她要跟業務員說有看身心科,但業務員卻說過了五年追訴期就沒事不用告知?!
最近想添加癌症險在附約,跟業務員問是否要告知有看身心科?業務員說不用告知,但同事擔心事後理賠會遇問題,業務員卻回答她(妳之前就有申請到理賠也沒事啊,也有順利申請到)但那個理賠是實支實付的小金額。
想詢問,因同事多年前,不知情的狀況下而買下醫療保單,事後業務員還說不用告知身心科,過追訴權五年就沒關係,這樣以後理賠會不會申請不到?甚至保單被失效呢?!
A:
又是遠雄又是身心科
遠雄跟身心科真有緣
沒聽過有追溯期五年
未誠實告知是兩年內
至於賠不賠是兩回事
現在新加保告知體況
有可能影響舊的保障
所以請自行斟酌決定
身心科買癌症並不難
如果擔心一連串問題
建議改保別家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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