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38歲女 不婚
請教各位
家人在民國92年10月幫我投保了「南山新康祥終身壽險C型」及「南山九九終身防癌險」,兩張在今年10月都已繳完20年了,只有壽險的其他附約醫療+意外..等還有繼續在繳(每個月約1800)
但很不幸的是我上個月收到的南山保單明細才知道,家人之前有用我的新康祥這張壽險單借款,且好幾年都完全沒還本金+利息,截至今年10月總金額共約25萬需還款23萬本金+1萬7利息,借款利率3.75%,保單預定利率2.75%)致電南山客服詢問,若壽險這張解約,解約金只剩價值13萬,目前猶豫是否該直接解約,拿回13萬,去投保其他家醫療/意外/失能⋯等;或是真的繳回積欠的25萬⋯
會考慮是否解壽險是因爲目前人生規劃是單身+獨居,壽險的身故金感覺不是必要?只有重大疾病好像可先領70萬,但也要先補回25萬,是否要直接解掉,去買其他更符合我目前狀況的保單即可?
預估家人借款可能是10幾年前的事,保單金額也是大約第11年開始由我自己付款,但中間家人都沒還款也沒告知,導致一直複利到現在⋯
目前爬文爬了幾天,有人建議是早期的壽險保單繳滿了不要解約,儘量還款補齊;也有一派說法是壽險主要留給身後人,若我並沒有要留的人,是否直接解約拿回僅剩的13萬價值金,而附約都失效後再另外投保其他跟附約有相同保障(或更完善的)保單
先感謝大家看完,並感激建議
A:
解約拿回來重新規劃實在
畢竟南山的保障沒有很好
而且商品可替代性都很高
沒有體況可以考慮整張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