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所謂的「強制險沒辦法賠很多」是因為強制險是需有『依據』才能理賠,
1.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
包含:
(1)急救費用
(2)病房差額1500元/日為限
(3)膳食費180元/日為限
(4)健保不給付之醫材(助行器、拐杖等)最高2萬元為限
(5)接送費用:往返醫院之交通費(最高2萬元為限)
(6)看護費用:因病情嚴重需專人看護,每日1200元為限,最高30日
(7)健保部分負擔
以上這些需要診斷證明書及收據等作為申請依據
2.失能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元
3.死亡定額給付(每人)200萬元
此次事故是否有初判表判定肇責了呢?您是否有投保第三責任險呢?
如果有投保第三責任險,可以先連絡您的產險公司,請求協助。
建議至一般鄉鎮區公所內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為佳,可以請當時車禍的承辦員警安排轉介。
那麼您需要評估對方提出除了強制險以外的賠償金額,都必須自行支付了~~~
建議您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您較有保障。
請盡快投保第三責任險+駕傷,以避免同樣的憾事發生!